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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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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把除奸的任务放在反腐任务的前面

  论爱国

  原本官僚大部分人都是爱国的,但汉-奸-卖-国势力利用他们的贪欲有了要挟把柄以后,比如制作出受贿干部的丑陋录象后,这些人才卖起国来,若不配合就会被邪恶势力曝光。我们有必要把除-奸的任务放在反腐任务的前面,只要有把柄但拒绝卖国的腐败官员回头,一律不再追究责任,否则一旦汉奸力量上台,我们将会因小失大。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我们爱国者应该发出最大声的呐喊。

  因为爱国是当前包括左中右在内所有中华儿女的最广泛的共识,在国家民族巨大危机面前,我们应当团结所有爱国力量来打破毁灭中国的图谋。我们所受到的苦难,大部分是爱国力量不能凝聚起来发挥作用以致汉-奸-国-贼得不到应有惩罚的结果。分散的爱国力量现在只能做到呐喊的程度,从毁灭运十大飞机到放纵有毒有害食品和转基因;从输送稀土资敌到天量股灾损失,大脑正常的都清楚这些是因为误国院里出了大卖-国-贼。可爱国力量拿他们没有任何实在的办法。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发动群众,通过发动群众来让中国人里面出现大量的象电影《英雄儿女》中王成那样的英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发出“向我开炮!”的战斗怒吼,发扬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汉-奸-国-贼将无所遁形。如果呐喊仅限于张宏良为代表在内的少数左翼爱国力量,每一次的呐喊即使带出红红的鲜血,也会被淹没在嘈杂的声音之中。

  二、国家应该保护爱国者并制定爱国条例。

  爱国的立场与老百姓的利益高度统一。爱国者是汉-奸-国-贼瓜分150万亿中国国有资产的最大障碍,因此被侮辱被妖魔化为“爱国贼”!西方想要一个无组织、无秩序、分裂的中国,他们好在背后搞肮脏勾当。而爱国者勇敢地挡在他们面前,这样爱国者就变成了当前最危险的职业,如果爱国者不配合卖-国势力,或中毒(化学精神毒剂,汞化物等),或猝死,或治罪,或残废,或重病。国家警察力量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好爱国者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国家在立法上也应该制定严厉的惩治卖国者条例和保护爱国者的各项法律。爱国者的权利和尊严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美国2001年颁布实行《美国爱国法案》,俄罗斯国家杜马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叛国罪修正案”。中国没有理由不制定同样性质的法律;中国应该在宪法、刑法、国籍法中体现相应的条款。这些法律条款必须注意细节而不是笼统模糊,比如应当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外国拥有大量财产、存款;不得在外国政府、军队、情报机关等工作;不得接受外国官方资金、反华的政治资金。要分清“思想错误”与“违法”的区别,如果仅仅是思想上的糊涂意识或没有行动的,就仅仅限于批评教育,而违反法律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进行司法处罚。那些公开宣传叛国投敌外国殖民的必须严惩不贷。

  三、我们要牢牢把握爱国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爱国主义是当今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护身符,为了保护这个护身符我们一定要把媒体控制在拥有爱国主义精神的政治家手中,如果落入反-革-命份子或汉-奸政客手中,中国将面临思想混乱国破家亡的结局。那些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和那些裸官(外国人的家属),他们为美国和西方国家说话,反对中国人爱国,这些人的身份或立场已经变了,我们有必要听这些人的话么?网友摩罗说:“所有掠夺者都讨厌别人爱国爱财。如果别人都不爱国,他们攻城就不用流血,如果别人都不爱财,他们抢劫就不用花力气。西方人为什么反对发展中国家爱国、反对我们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原因不就在这里吗?实际上西方人自己却最爱国、最爱财。”汉-奸-国-贼营造了思想混乱的舆论环境后,迫-害爱国者的行动就会走进现实生活。威海文登一个爱国青年小侯,因为发表爱国言论遭到一些亲日媚日分子的围殴致其受伤住院。网友因此说:爱国被打,离国家挨打也就不远了。今天爱国者被打,明天爱国者就可能被枪杀,失去了爱国主义这个护身符,国家的前途命运令人堪忧。这个爱国者被打事件宣扬出来危害性极其巨大,事件本身的宣扬可能就是一个极其卑劣的阴谋。

  最后,我们对不爱国行为的判断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有国货不买偏买外国货,这就是不爱国的行为之一,那些跑到日本朝拜买马桶盖的行为就是这一种;还有富了就跑到外国带走大量中国的财富是另一种,李嘉诚是典型的代表。我们还要提防不爱国的其它形式或新变种。比如马云的情况。为什么美国发明了互联网却对电子商务不感冒呢?美国人看到了马云的成功是建立在国家利益受损的情况下的结果。由于电子商务大幅度压低了中国商品的价格,压价竞争使得天量财富流向西方,所以马云的财富比起中国经济的损失来说很小很小。当代爱国者应当把他的产业国有化,使商品利润停留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以保障中国大部分商家都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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