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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以“仁”为本,为何却在入蜀之后“纵兵劫掠”

原创版权 未知作者:缘起 字体大小选择: [ ]

千百年来,刘备的仁君形象一直深入人心。在《三国演义》面世之前,诸如《汉晋春秋》《世说新语》等古籍,亦有对刘备仁德的赞美。
 
近代以来,“拥刘反曹”的思想倾向不再是主流,不少专家学者开始审视原本的三国正史。在此情形之下,越来越多的人(如方诗铭、田余庆)开始称呼刘备为“枭雄”,而非是过去的“仁君”。
 
暂且不提小有争议的“挟”民渡江,单论刘备入蜀之后“纵兵劫掠”的说法,便不由得让人怀疑他的“仁义”之名。
 
那么,刘备到底有没有“纵兵劫掠”呢?
 
 
 
 
 
一、刘备“纵兵劫掠”了吗?
 
刘备发动入蜀之战时,“兵不满万,士众未附,野谷是资,军无辎重”,所以这一战打下来,刘备麾下损失颇多。
 
以致于曹魏那边,甚至出现了“刘备已死”的谣言。《三国志· 吴范传》亦有记载:“备部众离落,死亡且半,事必不克。”
 
为了毕其功于一役,刘备只好采取“萝卜加大棒”的办法。他先是将麾下将士的家属给扣押起来,然后又给他们“画大饼”,许以重诺。
 
据《三国志·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记载:“初攻刘璋,备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
 
作为益州的新任统治者,刘备自然拥有对府库的支配权,而他放任麾下士卒“竞取宝物”,也是理所当然。是以,此事并非是刘备“纵兵劫掠”的有力证据。
 
 
 
然而,刘备很快便发现:城内府库中的物资数量,不足以分赏给麾下众士卒。为填补这个“缺口”,刘备只好再取城中金银,这恐怕便是他“纵兵劫掠”说法的由来。
 
据《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九》记载:“备入成都,置酒,大飨士卒。取蜀城中金银,分赐将士,还其谷帛。”史家胡三省注曰:“凡城中公私所有金银,悉取以分赐将士,至于谷帛,则各还其主也。”
 
这段史料取材于《三国志·先主传》,明确记载了刘备“取城中金银”的事实。此处金银,不属府库,因而从道义上讲,刘备确有“劫掠”之意。
 
不过,胡三省将“金银”注解为“城中所有金银”,虽然进一步坐实了刘备的“劫掠”之举,却未免有失偏颇。
 
 
 
二、被“劫掠”的是何人?
 
曹操攻取汉中后,司马懿、刘晔曾建议他趁势拿下蜀地,理由便是:“刘备以诈力虏刘璋,蜀人未附。”
 
可见刘备虽然取得益州,却尚未得到蜀人拥戴。正因如此,刘备在入蜀之后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取得当地民众与豪族的支持。
 
如益州名宿刘巴,此人多次拒绝刘备邀请,还出言羞辱张飞,但在诸葛亮的劝说下,刘备还是不计前嫌,对其多加任用;又如许靖,此人曾心向二主,惹来刘备嫌恶,但在法正的建议下,许靖仍被委以高官厚禄。
 
因此,且不论刘备不会为了一时利益,便选择与当地所有蜀人交恶;就算他有这个想法,也会被诸葛亮代表的荆州士族和法正代表的东州士族所制止。
 
 
 
再结合《华阳国志》中“取蜀城中民金银”的记载来看,刘备所取金银的主要来源,是“民”。那么,此处的“民”是指一般百姓,还是指当地豪民呢?
 
任乃强先生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解释道:“夫‘取蜀城中’云者,谓入城后纵将士分掠抗命诸家也。用其金银以赏将士而‘还其谷帛’,俾资生存耳。”
 
这个看法颇有见地。所谓“抗命诸家”,即指刘备在入蜀过程中所遇到的反抗势力。诸如郑度、严颜、王累等人,皆在此列。
 
而刘备劫掠“抗命诸家”,并不只是为了满足其麾下士卒的“胃口”,更有杀一儆百、震慑诸豪的打算。此外,刘备还有更深一步的想法:以黄权、刘巴为首的“顽固派”,需要拉拢过来。
 
 
 
三、还谷帛、归田宅、许高官
 
按照任乃强先生的解释,刘备在分掠金银之后又“还其谷帛”,是为了给予城内豪民以一定的生存物资。但结合刘备其他动作来看,“还其谷帛”还表现出了他对益州部分豪族的拉拢之意。
 
据《三国志·赵云传》注引《云别传》记载:“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
 
益州平定后,刘备便打算将一些田地、屋宅赏赐给众将。然而,赵云却援引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典故,劝说刘备将田地、屋宅给还回去。
 
这便意味着,刘备在入蜀以后,已经将豪族手中的田地、屋宅收归己有。当然,刘备后来又将这些田宅还给其主,也不仅仅是因为赵云的劝说。
 
 
 
实际上,“还谷帛”与“归田宅”的本质是一样的。刘备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诚意,以此取得一部分益州豪族的支持。
 
陈寿在《三国志》中,便暗示了刘备的这种意图。按其本传记载,刘备入蜀后的第一步就是“分金银而还谷帛”,第二步则是对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等人的赏赐与统筹,至于第三步,便是对部分益州豪族的任命。
 
据《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及董和、黄权、李严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吴壹、费观等又璋之婚亲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摈也,刘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
 
在刘备的第一步计划中,“分金银”与“还谷帛”针对的是不同人群,且都有各自的后续应对措施。
 
对元勋功臣“分金银”,其后续是第二步。
 
刘备赏赐诸将,在兑现诺言的同时,又激发三军将士的斗志,进而为日后进军汉中做好准备。不仅如此,刘备还借此确立了诸葛亮、法正、关羽等人的核心地位,以此确保元勋功臣(入蜀之前的刘备集团,包括法正)在益州的统治地位。
 
 
 
对益州豪族“还谷帛”与“归田宅”,其后续则是第三步。
 
刘备本是外来之人,又缺少儒学背景,因此,刘备集团的统治势必会遭到一些“顽固派”的反抗。其中不乏有性情刚烈者,选择以死明志。如益州从事王累,便“自刎州门,以明不可”。
 
为了保存蜀地的有生力量,刘备没有效仿孙策“尽诛豪右”,反而选择了一种较为缓和的手段,这也是诸葛亮、法正等人所希望的。为此,刘备不仅许诺黄权、刘巴、彭羕等益州旧族以高官,还迎娶了吴氏之女(刘瑁遗孀)为妻。
 
就这样,一个以荆州士族与元从将领(指关羽、张飞等人)为主导、益州豪族为辅助的蜀汉政权,便初步形成了。
 
参考资料:《三国志》《资治通鉴》《华阳国志校补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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