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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富贵“闻喜则过”说《围城》

原创版权 未知作者:缘起 字体大小选择: [ ]

正月里无事,看《围城》消遣。看书是眼的事,手也不能叫闲着,带便做些札记,不觉已是厚厚一本,多是赏析,不吝辞费。总是品德有亏,心术不正,赏析之余,也偶有腹非之念,竟也记了下来。

钱先生此书,初版于1947年5月,上海晨光出版社印行。1980年1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大量发行。重印之前,钱先生“顺手有节制地修改了一些字句”(《围城·重印前记》)。以常理推之,自己的小说三十年后重见天日,其欣喜自不待言。钱先生也曾对人言,饱经风霜,处变不惊,“誉不喜而悔不怒”做不到,至少可以做到“誉不狂喜而毁不暴怒”。看书的过程中,我觉得老先生的喜,较他的自许还是多了些,其表现为喜不自胜,心有旁骛,好些地方走了神,从了俗,明说了便是:好些不该改的字句给改了。古人有言,闻过则喜,钱先生在修订中的这些失误,是不是可以颠倒过来,称作“闻喜则过”?

我看的是1991年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的《〈围城〉汇校本》,等于看了1947年晨光出版社的本子,以下称“初版本”;下文中的例句,均见于此书。对照着看的是1980年1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第一版,以下称“重印本”;偶尔也会提到此后的版本,称“修订本”。

 

1
(方鸿渐)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的旧历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的比往年厉害,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是民国二十六年。

重印本中,“民国二十六年”后加“[一九三七年]”。写小说,故事发生的时间,春夏秋冬,往往含糊不清,写上年月日,什么都有了。而写个年月日,是最无文学意味的。钱先生的这个办法,可说是将年月日揉和在情景描述中。无意中说了个“一天”,趁便说是七月;因为热,便有了“兵戈之象”;何以如此?因为这是民国二十六年。这样一来,说出年份,不是累赘,而是必须。重印本加上“[一九三七年]”,想来是进入新社会几十年,怕年轻人不知“今夕是何年”,还是怕外国人不知“东方之既白”?虑事是周到了,行文上则是多了一个“趔趄”,以为看的不是小说而是学术论著,遇上个“随文注”。写民国的事,用了民国的纪年,恰是一种熟稔,一种亲切。此处标注,大可不必。

 

2
那些男学生看到满腔邪火,背着鲍小姐说笑个不了,心里好舒服些。

重印本删去“心里好舒服些”。若以充分表达论,不删为宜;若以文气贯通,删了为宜。可见钱先生在这上头,还是以文气贯通为先的。当然,若接下来的说辞太俏皮,也就不管是害气还是害意,只管逞才使性了。《围城》的佳妙,在写世态不忘描摹人心,见世态更见人心。这么一个写人心的句子,怎么就删了呢?莫非是对洋人可刻薄,对同胞该厚道些?

 

3
又忙解释一句道:“这船走着真像个摇篮,人给他摆得迷迷糊糊,只想睡。”

重印本中,“又”字改为“她”。这是钱先生从了俗。小说叙事中若下一句顺势即知主语为谁,多以略去为佳。尽量少出现名字,和代名之词的他、她等。以此理而论,初版本上面见了鲍小姐的名字,此处用“又”是对的。改开之后重印本或许是考虑到新社会的阅读习惯,做了好些这类顺应时俗的修改,实属“闻喜则过”之举。

 

4
八月九日下午,船到上海,居然战事并没有发生。

“居然”一词,重印本改为“侥幸”。“居然”有“庆幸”的意思。此前已战云密布,天天都有开战的迹象,到了八月九日,竟未开战,用“居然”甚合书中人物的心态。作者如此落墨本无不妥。重印此书,顺手修改,潜意识里有顺应时势,以免授人以柄的心理作祟,将“居然”改为“侥幸”,语义是平和了,那种钱式的反讽也就没了。

 

5
(方鸿渐)心里对苏小姐的样子说:“听听,你肯拜这个女人做干妈么?亏得我不要娶你。”

“这个女人”,重印本改为“这位太太”。这个女人是点金银行周经理的太太,也是方鸿渐去世的未婚妻的母亲,刁钻刻薄,方对她很是不屑。这句话,是方的心声,说“这个女人”,附合方的心态;改为“这位太太”,没有道理。

 

6
方鸿渐想上海不愧是文明先进之区,中学女孩子已经把门面油漆粉刷,招徕男人了……忽然想唐小姐并不十分刀尺。

“刀尺”一词,重印本改为“妆饰”。我猜想,当年江浙或者上海,有“刀尺”的说法。动了刀尺,剪裁修饰的意思。现在用了“妆饰”,口头语改成了书面语,论形象反不如“刀尺”显豁。像这类将俚语改为通用语,不能不说是小说成色的减弱。

 

7
同乡一位庸医,跟他邻居,杀人有暇,偶来陪他闲谈。这位庸医在本乡真的是“三世行医,四方尽知”,终算那一方人抵抗力强,没给他祖父父亲医绝了种,把四方剩了三方。

重印本里,“四方尽知”,改为“一方尽知”。《围城》里的文字,多有妙趣,做法常是:先挖坑,再招手让读者过来,一脚踩空,掉进坑里,不怨作家,自个先笑了。至于能不能笑,端看作家挖坑的本领。像这句话里,预设的机关,一是“庸医杀人”,一是“四方尽知”,还有一个“三世行医”。这里有个简单的算术题。一是三世能杀多少,一是他这一辈还行医,还能分下多少。钱先生将“四方尽知”,改为“一方尽知”,即到他这一辈还有一方人可医,则祖父和父亲两辈人已“杀”了三方人。这样一来,跟后面的“还剩下三方”就对不上了。我认为这节文字要改,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若改“四方”为“一方”,就得兼顾后面,“还剩下三方”也要改;一是这些涉及数字的地方不改而改别处的文字,这样,这句就成了:“终算那一方人抵抗力不强,给他祖父父亲医绝了种,把四方剩了三方。”不管怎么说,眼下的文字,在算术上是不通的。

 

8
孙小姐长脸,旧象牙色的颧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带着惊异的表情。

“长脸”,重印本加一圆字,成“长圆脸”。这个地方,按说不必讲究,长脸不会像个驴脸,圆脸也不会是用圆规画下的。再就是,无论旧小说新小说,描摹女子脸型,绝少用“长圆脸”。长而圆,下巴较额头窄,那就是瓜子脸,再长就是锥子脸;下巴的宽窄略等于额头,那就是冬瓜脸了。若一开始就写了个长圆脸,可说笔下有误,虑事不周。此处却不是,是已写了长脸,初版本未改,几十年之后出重印本才改,只能说有意为之。究其心思,只会有两种情形,一是与别的人物区别开来,一是适应书中的描写,比如下面说了“两眼分得太开”,若长脸则所分尺度有限,圆些才会分的更开。与别的人物区别开来,又分两种情形,一是书中人物,一是真实人物。这里是在书中,且详加探讨。书中着力描写的女性,只有两位,一是苏文纨,一是唐晓芙。写唐晓芙在第二章,出场就写到了,说“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对苏文纨没有这样写到脸上,但我们从一些描写的句子上,得到的观感是,整体修长而单薄,同比例分配,脸型也该是瘦长而清秀。这一层,从第八章在香港赵家再度出现的样子,也可得到反证:“苏文纨比去年更时髦了,脸也丰腴得多。”现在胖得多,过去必是瘦得很。重印本修订时,将长脸改为长圆脸,显然是往唐晓芙这边靠了靠。好多探讨文章都说,唐晓芙是书中唯一未有微词心存爱意的女性,还有人认领,说是像了她云云。再说可能虑及的真实人物,一是疑似与钱有恋情的赵萝蕤,一是定格为钱夫人的杨绛。这上头,易遭物议,不说也罢。总之,无论何种情形,都是个不必,只能说作者用心绵密而不可名状。

 

9
那女人把孙小姐从头到脚的打量,忽然发现顾先生的注意,便对他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志士的胸襟,上面疏疏地缀几粒娇羞不肯露脸出头的黄牙齿。

重印本,“志士”改为“侠客”。有个情况读钱少的人或许不知,《围城》刊载及出初版本,曾受到进步文化人士的激烈批判。解放后直到改革开放之初,钱先生不愿重印此书,说写得不好,只能是托辞;当年批判此书的人大都健在,不愿再度授人以柄,也该是难以解开的心结。不得不允诺重印且修订之际,他自然明白该改些什么词语,什么句子。“志士”会让人想到“革命志士”,而“侠客”,通常谓之一介武夫。略一思忖,笔头便偏向了保险的一边,嘴再尖的男人也无从置喙,舌再长的妇人也难以诟病。只是如此良苦的用心,是艺术的忠诚,还是世俗的权衡,尚难遽下断语。再,志士免了嘲讽,而侠客又何辜无端受此奚落?又再,即视侠客为一介武夫,下文的“胸襟”岂不失了着落?至少也是不太匹配。

 

10
鸿渐看见一个烤白薯的摊子,想这比花生米好多了,早餐就买它罢。忽然注意有人做成这摊子生意,衣服体态活像李梅亭,仔细瞧,正是他,买了山薯脸对了墙在吃。

重印本中,“有人做成这摊子生意”,改为“有人正作成这个摊子的生意”。先不说改后的句子,说改之前的。这是个口语句子,简练,一个“的”字都没有,一看全明白。“做成这摊子生意”,不管是看字还是听音,都明白是在这个摊子上买下了白薯,不会理解为掏钱把这个摊子买下了。改后的句子,加了三个字,分别是“正”“个”“的”。一个一个地说。“正在作成”,时间明确了,表示交易正在进行中,可后面的“脸对着墙在吃”,岂不到了另一个时间点,怎么可能同时看到买又看到吃且立马判定其人为李梅亭?加一“个”字,成了“这个摊子”,莫非此处还有另一个烤白薯摊子?第三,加了个“的”字,成了“这个摊子的生意”,莫非不明确标示生意与摊子之间的从属关系,李梅亭能把摊子买下吃了?几十年正确语法的熏染,积久成习,生是把一个活泼的口语句子,改成了了无生气的报章句子。

 

11
说到曹禺,范小姐问:“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思跟我完全相同。你觉得他什么一个戏最好?”辛楣……冒失地说:“他是不是写过一本——呃——,这不过是——”范小姐的惊骇表情没许他说出来,是“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这一节文字,是从《〈围城〉汇校本》上抄下的,等于是初刊本的原文。有缩略,全抄太长。《汇校本》下注:“定本补加底注:《这不过是春天》,李健吾的剧本,在上海公演过。”《汇校本》说的定本,指的是1980年10月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本之1985年8月第4次印刷本。估计《汇校本》的编者在1991年找重印本的第一版(实为1980年11月印行)已是不易,便用了1985年的这个本子做了定本。不能说多错,只是这样一来,有的细节就被忽略了。我此文对版本的命名稍有不同,1980年11月的本子叫重印本,此后的增订,直到钱先生重病住院前的本子,都叫修订本。即如这里加的这个底注,若信了《汇校本》的分类,会以为1980年重印本上就加了这个底注,这就少了对钱先生加此注的心理的探究。

这里关系着三个人,一是钱先生本人,一是曹禺,一是李健吾。曹、李二人能入钱书,可见关系不浅。也确实不浅。三人都毕业于清华外文系,钱与曹是同班同学,李与钱、曹是前后同学。李1930年毕业,留校当了系主任王文显的助教,忙着回乡安葬父亲,1931年夏即赴法留学,没怎么在学校停留。从个人关系上说,钱跟李,后来是朋友,来往较密切;钱写《围城》时李也在上海,常走动。钱跟曹,仅是同学而已,似无甚交往。《围城》对世相人物的嘲讽,可说是无所顾忌,只要出彩兼出气,逮住谁是谁。那么这里的嘲讽,是曹呢?还是李?

往前回溯一下,看得更清些。这儿已是第七章,前面第一章有一处说:“葡萄牙人的血,这句话等于日本人自说有本位文化,或自行改编外国剧本的作者声明他的改本,有著作权,不许翻译。”这话粗看是嘲讽李健吾的。钱蛰伏上海里弄,写他的《围城》时,李健吾正在沦陷了的法租界,本着不演创作剧本的精神,写了并演出了据外国古典名剧改编的两个话剧,一个叫《王德明》,一个叫《阿史那》。若出版单行本,后面也会写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客套话。这儿的这句话,该是嘲讽李健吾了?否。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我一看就知道是嘲讽曹禺的。论证太占篇幅,不赘。这儿既是嘲讽曹禺的,第七章的那一段话,嘲讽曹禺的意思就更为明确了。

1980年的重印本上,没有这个底注,何以到了1985年出修订本时就加上了?加此底注,明确标示赵辛楣的瞎猜确有所据,这样嘲讽曹禺的意向就不再含混了。这又是为什么呢?李健吾是《文艺复兴》双主编之一,《围城》就是经他手刊发的,不会不知道其中隐语的所指。再就是1980年重印本出来,李健吾写了《重读〈围城〉》,坦陈他又看了一遍。两人是好朋友,平日有交往,无所不谈。“你嘲讽曹禺,不该拉了我来垫背。”这样意思的话,想来李是会说的,若李一直活着,也就当笑话听了。不幸的是,1982年11月下旬,李健吾去世了。这样待到1985年出这一版修订本时,钱便不能不有所思考了。思来想去,便加了这么个底注,算是对老朋友尚未走远的灵魂的一个交代。

我所以将这个修订列在这里,作为“闻喜则过”之一例,并不是说钱先生不该表达对老朋友的歉意,而是说他的这一做法不妥。对文中某一引语(假定小说中人物说的话算引语)作解释,顺手写上一句就行了,揉在文中,了无痕迹。现在这一办法,是写论文的办法,意思是说清了,从行文上说,似不合小说语言的规范。若这是钱先生过世后他人所加,另当别论,可惜不是,那几年钱先生活得好好的。

 

12
(高松年说:)“别说他们还没有结婚,就是结了婚,养了孩子,丈夫的思想有问题,也不能罪及妻孥……”

重印本中,“养了孩子”,改为“生了孩子”。我以为还是“养了孩子”好,次之,“养了小孩子”也行,独独这个“生了小孩子”没有道理。“养了孩子”是口语,重在完整的表达,连生带养都有了,再怎么也不会有歧义,让人认为是领养了别人的孩子。明确了一个“生”,成活与否,尚在两可;若生而不活,“罪及妻孥”的“孥”字便没有了着落。写小说,笔锋犀利之人,多是前后照应,自然成文,过后修订,多半会顾前不顾后,让文气打了“格登”。

 

13
鸿渐忽然想起一件事,说:“咱们这次订婚,是你父亲那封信促成的,我很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把它检出来。”

重印本中,“检出来”改为“拣出来”。实则不必改。检,翻检的意思,正是找书信的常规动作。“拣”是拣拾,是一下子拿起,纵有“挑拣”的意思,其对象也不会是书信。这种地方,写下什么,就是什么,细一思忖,常会觉得不妥,要改了。三联书店的《钱锺书集》,有一册为《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石语》,正文前有一帧钱的手迹,题为“石语”,正文仅一句话:“绛检得余旧稿,纸已破碎,病中为之粘衬,圆女又订成此小册子。”绛即其夫人杨绛,之后的动作用语,不就是个“检”字吗?

 

14
阿丑在客堂东找西找,发现铅笔半寸,旧请客帖子一个,把铅笔头在嘴里吮了吮,笔透纸背似的写了“大”字和“方”字,像一根根柴火搭起来的。

“笔透纸背似的”,重印本改为“力透纸背”。这样全句就成了“把铅笔头在嘴里吮了一吮,力透纸背,写了”云云。小说语言,有个“潜规则”不言自明,就是尽量避免用熟语成语,有了这样的意思,应当来个陌生化处理。鲁迅小说《祝福》里,“我”听祥林嫂说了什么,“背上就像着了芒刺一般”,一看就是成语“芒刺在背”的稀释。此处说小孩子写字,用的又是半寸的铅笔头,说“笔透纸背似的”,恰似完美的表述。“力透纸背”乃成语,这么说了,像个小书法家似的,反而偏了本意。这种将成语稀释的做法,钱先生也不是不会用,且每每创新。比如上面提到的钱先生的名文《魔鬼夜访钱锺书先生》中有言:“有时我偏对科学家讲政治,对考古家论文艺,因为反正他们不懂什么,乐得让他们拾点牙慧;对牛弹的琴根本就不用挑选什么好曲子!”这里,不就是把“对牛弹琴”活用了么?

 

15
(孙柔嘉说:)“快去罢!他提拔你做官呢,说不定还替你找一位官太太呢!我们是不配的。”

重印本里“我们是不配的”,改为“我们是配不上你的”。此一刻,孙柔嘉是夫妻吵架说气话,拿赵辛楣挖苦方鸿渐。既说了“说不定还替你找一位官太太呢”,接下来的“我们是不配的”,定规是说她配不上方鸿渐。这里的“我们”,是汉语语法的一个特例,复数词语用作单数自指,多用于弱势的一方,增加委屈的情感。比如京剧《梅龙镇》里,正德皇帝调戏了民女李凤姐,李唱道:“军爷说话理太差,不该调戏我们好人家。”钱先生年轻时是顺势写下,自然无误,到了这把年纪修订,觉得明明一个女人,怎么能自称“我们”,没有多想,便改“配不上”为“配不上你”,让这个“我们”在对应上缩为一人。考虑是周全了,女主人委屈的情感就减弱了,不能说不是百虑之一失。

 

16
方鸿渐和衣倒在床上……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像灭了灯的夜,他睡着了。

重印本中,“像灭了灯的夜”,改为“像灭尽灯火的夜”。此一改动,全无必要。这里说的是方鸿渐在妻子走后,发泄一通,精疲力尽,和衣躺在床上,不知不觉间睡着了。朦胧中,其感觉的程序先是昏天黑地合拢,继而裹紧,终于坠入黑沉沉的睡眠之中。此刻的感觉,“灭了灯”是一种泛指,如同我们平常说的“黑灯瞎火”。你不能细究,说这儿灭了灯,天黑着,别处的灯不灭,会有光线照过来。为了周全,叫天全黑,就得“灭尽灯火”。这上头,只能说老先生多虑了。

 

我的读《围城》札记,共一百多则,多是赏析,腹非之处,当然不止这十六则。还有的较为复杂,一写就长,只有舍弃。我不敢说我的感觉全是对的,极有可能是佛头著粪,亵渎前贤。知我罪我,任人臧否,不敢自专。不管批评者说什么,我都是打心里喜欢,毕竟是你看到了我的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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