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奇科普-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以斗求和,和中有斗,斗、和当“取适”

原创版权 乌有之乡作者: 字体大小选择: [ ]

社会性矛盾斗争不能掩避,无原则的妥协、调和只能导致更大的不和谐;正确的态度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在序化的积极的善事造人的平和心态下,开展有理有礼的斗争。

  “和尚”者,主“义”是尚“和”,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

  社会要建构和谐,我的理解是:只有开展积极的与人为善、益世补事及心气平和、循规合理的斗争,即在今后一个长时期的矛盾斗争中,逐步使人们的斗争合法化、序化,才能求得和谐。并且,主张积极和谐的斗争,有助于全社会的思想解放,有益于人的自我独立人格的建树。

  可是,如今又有人以旁腔怪调来说解“和谐”,要人们回避矛盾,遇事妥协调和,不开展积极的斗争。这实际上又是在向人民群众灌“历史旧文化、封建处世哲学”的迷魂汤。中国人应该懂得!无原则妥协和调和,──作为封建处世哲学作为后期儒学文化的消极面,曾造成我中华人众的长时间的“万马齐喑”。如今,主张用封建处世哲学的妥协、调和去建构和谐社会,无异于把陈旧的“迷魂汤”另贴新品名。

  人们大都已体会到,多少年来,封建处世哲学同梦魔一样,魇压着人们的头脑,使人们在社会斗争面前,第一个应急反应总是退避、不置可否、不论是非,有的甚至习惯在斗争的多边形上寻找内切圆的圆心,力图立足圆心,不偏不倚;或在内切圆上滑动。

  人们不能忘记,在封建处世哲学下,在一些人的心理上,深刻的观念是“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遇有混浊,则掘其泥而扬其波,逢到晕醉,则催酒唱狂癫步碎”;刻骨铭心的是“枪打出头鸟”、“出头椽子先烂”、“送花者香,栽刺者臭(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水必湍之”、“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两斗皆仇,两和皆友”……等等警言(不可否认,这些警言,在某些特定角度上理解,也不是没有“真理颗粒”)。

  人们不可小看,这些多如牛毛的“警世恒言”,大都有极大的消极作用。它导致这些人在社会斗争面前,应时附势,随波逐流,凡见欲倒之墙,必积极凑上去尽力推之;凡闻权威声音,就立即热心唱和……长期如此,最终却又导致了社会的极不和谐的无序状态。

  ——因为,——人们大多会清楚:不管是随波逐流,不管是沉默以“明哲保身”,这些人只要遇到挫折,达不到保身利已的目的,其中的一部分人,马上便会叫苦连天,悲观失望,或牢骚满腹,甚至永无休止地唠叨“人心不古,天理不存”。这些人因无独立人格建树,有的,会从此一獗不振,并不断向社会人们作“祥林嫂式”的重复,悲诉社会的“黑暗”、人心之私……

  另有的——人们还会注意到:在封建处世哲学下熏陶下的人们,在其失望之后,会有这样一种“反动”,即:在一切明哲保身、推欲倒之墙和发牢骚都无用──不但无用,甚至祸及自身,不能如意生存时,会以一种异常猛烈的态度介入斗争,不惜豁命相拼,甚至铤而走险,进行破坏性反抗。这种斗争和反抗,说到底,同我们共产党人以往所提倡的“积极思想斗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们知道,这种文化变态而激发出来的无序斗争、甚至野蛮,造成某些苦果,正好是反“斗争”的结果。

  人们不妨在这里再作点历史回忆。因为矛盾、斗争是普在的,而在以往的矛盾斗争面前,确有不少人一开始通常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妥协、调和的态度的。于是,根本不考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搞清是非、团结同志、做好工作的科学态度,而把功夫用在辨风向、识潮流上。这就在历史上曾出现过这么一种现象,在社会大潮主流面前,有些人即使自己已认识到错误观点、错误倾向,也不能按正当、正常的组织原则进行批评(斗争)。非但如此──有一些人甚至为了妥协调和、也为了表现自己对潮流的积极和忠诚,还十分卖力地去作“指鹿为马”式的论证(当然,按组织原则办事,在公务埸合、在组织布置下服从纪律,统一行动,不应算作放弃原则),或曰“论鹿为马”,甚至加以发挥创造,使小沟成大河,小错成大谬。有时明知其中是非,自己也心存不同观点,私下亦是常常嘀咕,但为了妥协调和,表面上照样是口号激昂,感情动人;照样是千字文章,万字论著,浩浩洋洋,不绝于世。……

  人们会明了:如上种种,结果只能是万人一面,亿口一调,本来仅有的小错,甚至本来还有点正确性的东西,在迎合投机、诚惶诚恐的心理下,被学舌的鹦鹉和效颦的东施机械模仿为错误;而错误一旦产生,又以讹生讹、错上加错,最终放射扩大为离开本来目的、目标的十分荒唐的灾祸。

  飞瀑之下必有深潭,两极相通;在一种极端倾向之后常常会出现另一种相反的极端倾向。于是就有混战,就有朝秦暮楚的二子逆臣,就有莫名其妙的潮起潮落。虚妄的斗争和斗争的虚妄转眼变成斗争的冷淡;原来为之斗争所争取的正确目标不是被冷落在一边,就是被指责为罪孽。此时,一切和谐都成了乌有……

  此时,社会中的部分人们,虽能正确且异口同声地指出现实中发生的不和谐悲剧,有个别人甚至还发誓批判清算“悲剧的制造者”。可惜,这种信誓旦旦的人,没有多少人能去考虑自己在悲剧中有没有责任,更不去研究这种悲剧在历史发展中,与矛盾规律的关系。

  写到这里,我的结论还得回到文章的开头:社会性矛盾斗争不能掩避,无原则的妥协、调和只能导致更大的不和谐;正确的态度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在序化的积极的善事造人的平和心态下,开展有理有礼的斗争。

  我的结论:不能开展积极的与人为善、益世补事及心气平和、循规合理的斗争,是造成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

发表评论 (已有 条评论)

  

评论列表

    快来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