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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兴十四村坚持集体经济看“当年人为瓦解人民

原创版权 乌有之乡作者: 字体大小选择: [ ]

当年,人民公社变为乡镇建制,搞了大包干,不是一个“自然过程”,更不是如前几年网上右派们说的:“自行瓦解”,也一点不迅速。

  以下简短的述说,是我多少年前在黑龙江调查结果的一个“缩笔”。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发布五个“1号文件”,一步步将农村改革推向全国,引向深入。联产承包,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在中国广大农村推行着。一些右派们当时说,这是因为人民公社吃大锅饭,农民不满意,而导致公社“迅速瓦解”“自行瓦解”。

  而这时的兴十四村,生产能力已上了一定层次,农林牧副也已全面开花,有了厚厚的家底了。1979年村总收入达到80万元,其中30%是来自工业、副业及多种经营;村民的人均收入已达1173元;人均占有粮食为5483斤。这时,甘南县全面推行大包干,周边村屯都包产到户了。在此大势下,兴十四村怎么办?兴十四村前面的路该怎么走?像身边的双阳农场那样把家底分掉?拖拉机拆卸成零件,张家一个轮子,李家一个柴油机,赵家一个车斗?村办工厂怎么分?万亩松林怎么分?要是分掉了,有病有灾的人家咋办?!年老体弱的怎么办?此时的村党支部一班人同全村群众进行反复多次的大讨论,并征求了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有道是,积思方能广益,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广智万能的上帝。在广泛的上上下下的讨论中,兴十四村人终于心底透亮了,“咋整合乎群众的利益就咋整”。在党支部会上,支部委员们一致认为:有些人家搞了“大包干”,是有他们自己的情况……而只要咱们根据自己“集体已具的一定优势”——不搞“大包干”,带领乡亲们共同富裕奔小康,咱们的路也是对的,这也是响应党的号召,也是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咱们的现实状况是:家业已大,生产能力已强,不分更为有利,我们可以不分。于是,支部最后形成了“不分”的决议。接着,村党支部召开了全村村民大会。支部书记付华廷代表支部对乡亲们说:“党支部集中全体村民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不分了!继续走共同富裕的路,不让一户受穷,不让一人掉队……”付华廷的讲话博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吃了定心丸,村子里不再人心惶惶。

  兴十四村人不再人心惶惶了,而有些人的心却“惶惶”起来。

  在兴十四村决定不分后,从甘南县到黑龙江省,不断有人出来“做工作”,要兴十四村还是分掉的好。也有人多次找到付华廷,动员他不要“顶风”。压力之下的付华廷展现了“老山东人”的倔强,——实际,这是共产党人为民谋福的实事求是精神和坚定的信仰,他找到了省委某个负责人,向这个负责人表示(有趣的是,在全国,当年将集体经济坚持下来的村社中,几乎都有同付华廷类似的经历):如果集体经济搞得不如单干,就立即搞“大包干”,并接受相应的批评处分……再后来,这个省负责人又向上方作了担保,如此这般,兴十四村的集体经济才在风风雨雨中坚持下来。

  由上证明,当年,人民公社变为乡镇建制,搞了大包干,不是一个“自然过程”,更不是如前几年网上右派们说的:“自行瓦解”,也一点不迅速。

  这就是历史。请不要任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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