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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历史理论研究综述

原创版权 《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2期作者:左玉河 字体大小选择: [ ]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建所的第二年,是国内历史理论研究稳步推进、呈现出生机活力的一年。一年来,在防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召开线上学术会议作为一种新形式,逐渐为大家所熟悉和接受。历史理论研究受到空前重视,尽管中外学术交流因疫情影响暂时停滞,但国内学术氛围仍较为活跃和浓厚,由历史理论研究所牵头,召开了“新时代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的新进展”(第23届全国史学理论研讨会,成都)、“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史学理论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史学理论研究中心2020年度工作会议,北京)、“中外文明比较视野中的现代化研究”(北京)等系列学术研讨会。对前沿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有所深入,学科体系建设有所推进,推出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呈现出一些研究新特点、新趋势。 

  一 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研究 

  作为中国历史研究院唯一新建的研究所,历史理论研究所之所以不叫史学理论研究所,其名称是中央审定的,含有深意,突出了研究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即唯物史观),是为了纠正近些年来唯物史观被边缘化的偏向。新中国成立给历史学带来的最大变化,是明确了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确立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澄清了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尤其是科学解答了历史学为谁著书立说这一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进而为研究工作树立了正确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绝对不能动摇,相关研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过,谈到历史理论、史学理论这两个概念,我们多少有点尴尬:现有学会及举办会议的名称大多为“史学理论”;有些会议或论著中,对这两个概念是混用的。按照中央审核的建所方案,《史学理论研究》拟改为《历史理论》,考虑到更改刊名须层层报批,手续多、周期长,也考虑到《史学理论研究》已形成品牌效应,我们暂时未予更改。对于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以及强调历史理论研究的主旨,我们要有清晰认识。 

  2020年,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研究稳步推进,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等方面,形成了一些讨论热点与关注焦点,对一些理论问题的反思和研究有所突破。 

  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基本原理的研究,主要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经典命题的分析与诠释。周嘉昕指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总体理论框架,虽是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但马克思已意识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缺陷,逐渐“走向从生产方式出发把握社会历史现实的历史唯物主义”。孙琳分析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两条道路的理论价值,提出“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是合理的抽象方法,其结果是作为‘理论抽象’的理论实践的结果——唯物史观”,“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是合理的具体方法,其结果是作为‘理论具体’的理论实践的结果——政治经济学批判”;二者“都是具有科学性的理论实践……前者是广义的、一般的唯物史观,后者是狭义的、具体的唯物史观”。孙赫认为《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创立了科学的生产劳动理论,丰富与发展了唯物史观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劳动问题的研究”。张懿认为马克思的“跨越卡夫丁峡谷”论说“探讨了东方落后国家如何不经历资本主义阶段直接跃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肯定了‘单线论’和‘多线论’的有机融合,极大地拓展了唯物史观的视野”。谢江平指出马克思“论证了人类社会超越‘动物世界’的可能性,从而将价值评判融入到历史评判之中,真正做到了对达尔文进化论历史观的超越”。这些研究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批判反思意识,是对既往研究的一种推进。 

  2020年是恩格斯诞辰200周年,学界涌现出不少探讨恩格斯对唯物史观贡献问题的成果。西方学界曾有恩格斯与马克思在历史观上存在对立的说法,张新对此进行反驳,提出恩格斯不仅对唯物史观的创立具有独特贡献,而且推进了唯物史观的系统化,至其晚年更对唯物史观作了创新性发展。王海锋指出恩格斯晚年对唯物史观的重要贡献,是对马克思哲学思想做出“系统化”阐释和“体系化”表达。覃正爱和郭江勇提出恩格斯是唯物史观原理的“联合表述者”,是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建构者”和“补充完善者”。冯景源论述了恩格斯晚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战线上“拨乱反正”的贡献。总的来说,学界充分肯定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贡献,特别是他对唯物史观创立,以及晚年对唯物史观丰富和发展方面的贡献。 

  唯物史观在中国的传播、演变、创新与发展,既是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不断前进的必然结果。田守雷分析了五四时期的“劳工神圣”思潮与唯物史观传播的关系,指出认同“劳工神圣”者虽未必接受唯物史观,但“劳工神圣”思潮确实促进了唯物史观在中国的传播。金梦指出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掀起的第二次唯物史观热潮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实现了由机械的经济史观向辨证唯物的历史观的转变”。金民卿介绍了1949年前后毛泽东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和发展,包括丰富和发展社会革命学说、唯物史观的国家学说、社会主义学说。吴浩和蔡敏敏考察了1949年以来中国史学界对唯物史观的理论认知与思考。田鹏颖和綦玮阐述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对唯物史观的创造性发展,主要体现为创新人民中心论、创新政党决定论、创新“双重革命”论、创新命运共同论等。这些成果反映了唯物史观在中国的丰富与发展,显示了唯物史观研究的与时俱进。 

  习近平关于历史科学的重要论述,就是唯物史观在中国创新发展的最新体现。《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4期推出“习近平论历史科学”专栏文章。其中,杨艳秋分析指出,新时代史学的“时代精神”包括“发思想之先声”的文化时代观、传承与创新的文化古今观、“交流与互鉴”的文明中外观、答“时代课题”的学术实践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史观。蔡青竹比较深刻与清晰地诠释了习近平对唯物史观的丰富与发展,认为习近平关于历史科学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科学性与价值性的高度统一,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规律更加深刻、理性的思考,以及驾驭历史规律、引领时代发展的宝贵品格。对习近平关于历史科学的重要论述进行学术考察与理论阐释,是近年来学界研究的热点。 

  学界在唯物史观指导下,重新将目光转向中国古代土地制度、近代人物评价、社会性质与历史分期等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例如,《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推出“唯物史观视阈下的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笔谈文章,探讨战国至明清时期与土地制度变迁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臧知非在侯外庐的“土地国有制”说基础上,提出汉初土地制度虽然“进入了私有制发生和发展的时代”,但“其时之土地私有制是隶属于土地国有制的”。周国林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土地制度的演变,“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与自耕农小块土地所有制之间的矛盾为主线”。耿元骊认为隋唐时期的社会结构、基层社会经济运行,与秦汉以来对土地“私有权”的保障,“大体上具有同一个宏观时代的性质”。李华瑞考察了宋代的土地政策和抑制兼并问题,指出“抑兼并的思想在两宋时期是时代的主流”,但“从消减贫富分化的两极对立而言,则收效甚微”。赵思渊和刘志伟认为明清时期的土地制度“始终未能摆脱以王朝国家的户籍赋役体制为基础的格局,土地所有权的法权形态始终以在户籍中登记的赋税责任为基本依据”。这组文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时代以来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研究的前沿水平。 

  《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6期推出一组“圆桌会议”文章,就如何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评价近代历史人物展开讨论。张海鹏指出评价民国历史人物,必须明确“民国是从清朝灭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间的过渡时代”这一历史前提,参照“近代中国经历从‘沉沦’到‘谷底’再到‘上升’的基本规律”,在“反帝反封建”的基本框架下进行分析。耿云志认为研究历史人物应关注“历史人物生活的背景”,“准确把握住人物一生的追求”,“关注重要的人际关系”,“突出重大史实,做必要的心理分析”,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方法。郑师渠提出评价思想上具有“流质多变”特点的人物,应以“坚持唯物史观及其阐明的关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知”为前提,同时坚持“严格的历史性”底线,保持客观学术立场。朱英以近代商人有无政治思想和政治追求、“大商人”与“中小商人”的划分及评价、商人在抵制洋货运动中的表现等为中心,反思了学界对近代中国商人的评价。本组文章是相关作者在多年学术探索与积淀基础上的经验之谈,说理充分,论证周详,体现了唯物史观在历史研究中的生命力。 

  试图突破以往有关中国古史分期的论说,重新界定中国社会性质与历史分期,也是本年度学界研究的重点。徐义华“从宗族演变的角度对中国历史进行考察”,将中国古史分为氏族社会、贵族社会、豪族社会、宗族社会四个时期。李治安提出了战国至清代社会性质的“新表述”,即:“帝制地主形态”,认为“唯有‘地主’,能够较好概括多重土地所有、兼蓄工商业以及‘贫富无定势’等社会经济基本内容;唯有‘帝制’,能简要涵盖亲民直辖、‘官无常贵’和帝有天下等行政支配定律及宗法因素”。但是,这些观点作为“一家之言”需接受学界与历史的检验,毕竟中国社会性质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李红岩解剖了“托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观点,指出托洛茨基没有直接说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国“托派”则将之扩展为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未否认中国社会的封建性。夏春涛在主持撰写的研究报告《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特点》(集体讨论与研究,赵庆云执笔)中指出,中国是否存在封建社会是个学术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否认中国经历过封建社会,“半封建社会”说便不能成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和新民主主义理论就会被颠覆,中国革命的合法性,建立新中国、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以及中国道路的开辟,都将失去历史依据,因而必须坚持中国存在封建社会一说,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 

  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不容置疑,但民国时期关于唯物史观的认识各有不同。陈峰分析了陶希圣对唯物史观认知的多重来源,认为他与马克思主义史家的最大分歧“在于对社会形态理论和阶级斗争观点的态度”。陈峰和殷飞飞考察了陈啸江关于社会史的理论及成果,认为陈啸江代表了“民国时期唯物史观史学的非主流趋向”。李政君分析了张荫麟对唯物史观的认知与演变,认为他在生命后期对唯物史观表现出相当程度的认同。成长于民国时期的“旧史家”经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洗礼后,逐渐转向马克思主义史家。刘春强认为夏鼐在新中国成立后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实际上是其在民国时期学术研究的延续和发展。武晓兵分析了李光璧在1949年后从擅长考证转移到在史料基础上运用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历程。 

  马克思主义史家的成长之路和学术观点,不仅受到学界关注,而且可为探寻新时代史学繁荣发展提供参考与启示。王兴考察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中国古史的构建问题,提出“重视考古材料,将实物材料与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传说记载相结合,从而致力于建立科学、可信、系统的中国‘古史’”是其主要特点。叶毅均分析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及以后范文澜如何从一位书斋式的学人,“变成一名积极行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进而“蜕变为一位强调史学为政治服务的马克思主义史家”。何宛昱比较了陈翰笙和英国历史学家托尼有关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的研究,指出托尼主张以渐进改良道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在当时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走不通。 

  准确界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加强相关史料搜集与整理,并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是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民国时期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使得如何界定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史家群体,成了一个较为复杂的理论问题。张越在反思如何继续深化民国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时,提出了四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其一就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群体”的界定。胡逢祥提出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史研究,应“在更宽广的视野内扩展文献史料的工作范围”,“注意搜寻那些长期遭受忽略或因各种历史原因被置于边缘的相关史学文献”。乔治忠提出应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史建成“相对独立的学术体系”,“防止将唯物史观从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中任意割裂和肢解,防止将唯物史观的学术理论与政治任务做绝对化的分割”。张艳国回顾了百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探索中前进的历程,分析了寓于其中的宝贵经验,指出这些经验对于创新发展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 

  在肯定唯物史观是史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扬弃进化史观的叙事模式,以及指导中国现代史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基础上,也有学者提醒对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应进行必要反思。例如,吴英以中国学者运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相关理论研究中国历史问题为例,指出把经典作家针对特定地区或社会的经验概括视为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律,直接套用在中国历史分析中,不仅不能有效解释中国历史问题,反而会带来诸多困惑,这是我们应当汲取的教训。反思既往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后不断创新发展的重要原因。 

  总之,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研究在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史家和史学等方面有所进展,提出一些创新性观点,但整体而言仍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研究,多出自哲学、社会学等领域,历史学界的成果不是很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的脱节。第二,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指导下的中国历史问题研究,虽出现一些高质量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多是学术期刊引导或提出选题的结果,如何进一步提高学者在相关研究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值得思考。第三,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史研究上,以具体史家研究居多,宏观性、理论性的探索稍显不足。因此,加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及其中国化的研究,提升马克思主义史学史研究的水平与层次,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与努力方向。 

   中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 

  2020年,中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在稳步前行中继续寻求突破,在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上,集中体现在对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的回顾与反思方面。张越再次分析1954—1956年间中国史学界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争论的来龙去脉,认为范文澜的《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所引发的“汉民族形成问题争论”,从表面上看是对汉民族形成于何时的不同看法的交锋,实际上是怎样处理理论和中国历史实际之间关系的问题,在更深层面上还涉及研究与撰述中国历史(尤其是中国民族史)以及现实民族政策的制定、民族识别工作的展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而范文澜当年所强调的“历史的具体事实正是有和无的根据”等学术原则,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是今天学者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和讨论中国民族史问题时应该铭记与深思的。回顾“汉民族形成问题争论”始末,对当前中国民族史、史学史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如何认识和评价中国史学发展特点,彰显了学界对史学理论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瞿林东特别强调中国史学连续性发展的特点,分析了这一特点的形成原因及其所产生的深远历史影响。他认为中国文明的连续性发展孕育了中国史学的连续性发展,而中国史学的连续性发展以丰富的、多种表现形式的历史撰述,雄辩地证明与阐说了中国文明不曾中断的历史事实,从精神和情感层面揭示了中国历史上各族间历史文化认同之趋势的存在与发展,以及中国之所以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必然性,为史学自身积累了厚重的思想遗产和学术话语,成为当今历史学话语体系建构的历史渊源。 

  中国史学史研究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开创新局,这就是学者所关注的“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再出发”。姜萌重新梳理了中国史学史研究百年历程,将其分为萌生时期、文献学时期、意识形态化时期、唯物史观时期和会通时期,提出推动中国史学史研究健康发展的三点思考:一是关注史学理论的更新开拓;二是强化既有范式的深化与发展;三是提高研究者特别是新生代研究者的素养,以及对固有的思维、观念和范式进行反向或多向反思。 

  中国史学史学科体系的探索,不仅是学界关注的焦点,而且新见迭出。赵梅春从历史本身认识的发展过程与史学社会作用的发展过程两个方面,揭示中国史学发展的历程、阶段性特点、面貌和规律,推动了中国史学史研究与撰述的发展。向燕南从学科设置、历史认识论、历史研究方法三个方面对史学史在历史学整个学科中的地位进行反思,认为建立史学史学科的自觉有助于推进对历史的求真。乔治忠对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科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思考,认为史学史研究的可靠成果,是史学理论研究的基础,揭示史学发展的规律是史学史研究与史学理论研究共同的任务,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探索,大有学术开拓、理论创新的广阔前景。《河北学刊》2020年第1期发表了一组“对民国时期中国史学史学科发展的再审视”的专题文章,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史学史学科形成阶段的发展特点进行探讨和总结。 

  中国史学史学术体系的研究,主要从阐释学、中外史学交流两个视角进行。晁天义对阐释学与历史研究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认为阐释学为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启示,如何立足当代中国历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在坚持唯物史观的前提下努力汲取中西方阐释学的丰富资源,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阐释学,是当前中国历史学学术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张广智主编的《近代以来中外史学交流史》,阐述了近代以来域外史学传入中国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和中国史学输出域外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清晰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外史学交流的历史进程,为中外史学史研究与交流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从中国史学的叙事传统与话语风格,探寻如何构建新时代中国史学话语体系,也是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赵梅春认为20世纪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经历了从传统史学话语体系向新史学话语体系、新史学话语体系向马克思主义史学话语体系的转变,在构建新时代中国史学话语体系时,如何认识中国历史,如何处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以及如何对待西方史学话语体系等,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刘开军强调概念化是史学从实践层面走向理论阐释的一个重要环节,厘清史学概念史上新旧概念的缘起与流变,无异于是对古代史学话语变迁的一次深度梳理。朱露川指出应深入发掘和系统研究中国史学的叙事传统与理论成就,在批判继承中突显自身的叙事传统、风格和话语。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继续受到学界关注和探讨。瞿林东主编的七卷本《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首次对中国历史上的史学批评现象、观点和代表性成果进行系统研究和阐释,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探析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发展的全貌及其规律;第二,通过对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料的搜集、梳理、分析、归纳,展开纵向探讨与横向剖析;第三,分时段深入探究史学批评,发掘新史料,提出新问题,推动中国历史学话语体系建设。《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2期围绕“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深层探讨”,推出一组“圆桌会议”文章,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在中国史学发展中的作用、与传统史学理论的关系、与西方史学批评的比较、与史学话语体系构建的联系等视角,探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内在价值、研究方法和中国特色。王记录、丁文认为刘知幾从史法和史义两个层面看待经史关系,以经史互释的方法进行史学批评,消解了经学的神秘化和神圣化,实现了经学的理性回归,彰显了史学的社会价值。 

  历史编纂学的关注点,越来越多地转向史料来源和史书编纂过程的探讨。赵四方对《史记》中《十二诸侯年表》重新考察,在与《史记》相关篇目的互证中,认为两者在历史编纂和历史叙事上相辅相成。陈君考察了《汉书》文本的形成与早期传播,努力探求文本背后知识与权力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尝试获得关于《汉书》的一种系统性和整体性理解。苗润博将《辽史》放在整个中国古代正史文本生成、流变的大背景下,系统考证《辽史》各部分史料的来源、生成过程、存在问题及史料价值,力图呈现《辽史》本身的生命历程,凸显其所具有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意义。陈新元通过考证《元史》列传史料来源,揭示元朝中前期纂修的《经世大典·臣事》是《元史》列传部分的主要史料来源之一这一事实。段润秀从文化认同视角考察清代的《明史》纂修过程,进而探究清初至中叶文化认同与官修《明史》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影响,揭示了这一时期史学活动与社会政治之间相得益彰的密切关系。 

  在史学史研究中,章学诚研究属老题新做。例如,章益国的《道公学私:章学诚思想研究》,审视了章学诚研究的旧范式,以“道公学私”命题为中心重建章学诚诠释的新坐标,从而对章学诚史学思想的核心观念如“史意”“六经皆史”“圆神方智”“通”“史德”等在移步换景中进行重新解释,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百年来学界“常规的章学诚形象”;通过对章学诚的不同诠释,进而引发对整个传统史学的新认识,也是本书的一大亮点。崔壮从师法“古人之遗意”的视角,对章学诚在方志与纪传体史书编纂领域的理念和设想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路新生尝试对《文史通义》进行历史美学解读等,均属章学诚史学研究的某种突破。 

  顾颉刚及古史辨派研究是中国近代史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李政君的《变与常:顾颉刚古史观念演进之研究(1923—1949)》对顾颉刚古史观念在其学术发展各个阶段的“变”与“常”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至1949年前顾颉刚的古史观念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王红霞从文本依据、为学理念、致知门径等方面,分析经学与顾颉刚疑古辨伪思想之间的内在关联,意在探讨中国史学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对传统经学的创造性转换。 

  总之,中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在2020年继续开展重大历史理论问题探讨,重点回顾和反思中国史学史学科的发展之路,探索中国史学史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或从新资料、新视野尝试突破以往研究范式和认识,对于中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的创新发展具有推动意义。不过,本年度中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重复性研究依然不少,贯通性研究相对不足,整体性研究和中外比较研究尚需继续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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