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剩余法指的是:如果某一复合现象是由另一复合原因所引起的,那么,把其中确认有因果联系的部分减去,则剩下的部分也必然有因果联系。
剩余法的基本规则是:从一个现象中除去通过先前归纳法已知为某些前件(可理解为被研究的某些复杂现象的一部分)结果的那些部分,该现象的剩余部分便是其余那些前件的结果。
剩余法的推理形式如下:
被研究的复杂现象:a、b、c、d
现象的复杂原因:A、B、C、D
已知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D是d的原因,所以,A是a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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