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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成 :感知、想象力与本质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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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变中的不变,这个本质同一性并不是一个像个体事实对象一样的单独对象,而仅仅是在想象力变更中出现的不同变体相互区别中的同一性,因而是在差别中的统一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像黑格尔所说的,纯本质是同一和差别的统一。

  王天成 | 感知、想象力与本质直观

  摘   要:人没有一种独立的本质直观能力,本质直观是感知、想象力与意识统一性活动互动的结果;与此相联系,亦不存在一个独立的本质对象,本质对象实际上是诸对象之间在感知、想象力和意识统一性活动的张力平衡中所显现的关系。因而,本质是一种反思关系,而不是像个体那样的独立的实体。

  关键词:感知;想象力;本质直观

  人有没有一种独立的、像感知能力一样的本质直观能力?具体说,人们能否用一种单独的能力直观到非空间的观念对象?如果能,这种能力作为与感性直观相并列的能力如何描述?如果不能,它必然是其他能力的某种协同作用的结果,如何描述这种协同作用?本文以为,人没有一种独立的本质直观能力,本质直观是感知、想象力与意识统一性活动互动的结果;与此相联系,亦不存在一个独立的本质对象,本质对象实际上是诸对象之间在感知、想象力和意识统一性活动的张力平衡中所显现的关系。因为本质直观问题的复杂性,本文只能从感知和观念对象以及感知、想象力与本质直观的关系性质方面触及这一问题,而不作关于它们的系统心理描述。

  一

  一切意识源于感知,故为了说明本质直观中的感知与想象力的活动特点,首先要确定感知的特点。

  概括地说,感知具有两个任务:一是确定对象,二是对对象进行直观。前者使感知具有了本体论意义,后者则使感知具有了认识论意义。

  1.感知的首要功能是其本体论的功能,可借用黑格尔的用语称其为“感性确定性”。它确定的是什么?确定的其实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但可在更广意义上使用的第一实体,即抽象的个体对象性(这个、那个等等,它没有任何规定,还不是一般人所说的个体物)。

  它之为实体,是因为它虽然是在感知中确定的,但它却有超越感知、当然也超越意识的原始超越性,因而它可称为“内在的超越性”,即它为感知所具有,但又超越感知,它的出现不能从感知得到充分的说明。

  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注意两个相关的关键性问题:第一是感性确定性确定第一实体是否有个过程?第二是它所确立的第一实体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感性确定性确立第一实体并没有过程性存在,它们的关联纯粹是直接性的,甚至我在这里将感性确定性和第一实体分开来说都是不严密的,而仅是为了说明问题的一个权益之计。感性确定性确立第一实体的无过程性决定了我们不能说第一实体“起源于”感性确定性,亦不能说感性确定性“起源于”第一实体。我们只能含混地说,感性确定性直接就是第一实体的被给予性。因而从主观方面或认识论方面看,第一实体的基本性质(如果可以叫性质的话)只能是被给予性,而感性确定性的基本性质也恰恰是这被给予性。如果要问是什么决定了感性确定性与第一实体的直接同一性以及为什么就是“被给予”,我认为这是认识论的界限,是我们无法确知的。

  既然感性确定性确立第一实体不存在一个过程,当然也就无所谓“主体”、“客体”之类的区分,因而关于第二个问题,问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在感性确定性与第一实体的直接同一性中,主观的也就是客观的,客观的也就是主观的。但我们倒可以说,对于以后的认识过程来说,它作为直接被给予性与感性确定性一道是客观的,是先于感知构造活动和本质构造活动而存在的,因而不是主体活动的“创造”物或主体活动的“外化”。主体无法触动它,只能在它的基础上进行构造活动。这一点也就决定了一切认识,在认识主体端看来,并不是主体的活动,而是对象的活动,是对象在意识中自身建立起来,充实起来。

  近代的绝大多数认识论,仅注意到了感知的认识论功能,而没有注意到它的本体论意义;仅注意到了感知提供认识素材,而忽视了它能够提供原初对象。这就决定了他们往往以信息加工的方式理解认识,将认识对象看成由感性材料集合而成。康德曾说过感性提供“对象”,但这对象也仅指思维综合活动所需的材料,而不是本体论意义的对象极。他真正触及本体论意义上的对象极的地方在其所谓的范畴的“先验演绎”中,他称这对象为“先验对象”,是对象统一性的极点,但康德也只注重了它的功能性意义(从对象端统一各种感性性质的功能),而没有注重它的本体论意义。黑格尔触及到了这一点,主要反映在其《精神现象学》中感性确定性的理论上。

  感知的这种本体论性质,决定了一切以感知为出发点的认识都指向一个不同于认识主体的、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对象性。胡塞尔把它称为意识的意向性特点。意识之所以以意向性为本质特征,只能在对感性的分析中找到其根源。

  感性确定性所得到的第一实体,在以后出现的感性直观活动中可以造成一种心理效应,即造成感性主体具有一种忍受性。他忍受着某种异己的东西,这种忍受性在以不同感官为核心的感性直观活动中虽表现为不同强弱等级,但均出于感性确定性确立第一实体的本性———内在超越性。正是在这种忍受性中,感知者作为受动的忍受者才实现自觉成为主体,而与主体相异的主动的施加忍受者被断定为客体或外物。正因为如此,在日常经验思维中,人们往往不自觉地凭据这种忍受性断定客体或外物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天然的“唯物主义”者。低级的、或朴素直观的唯物主义停留在这种天然性上,它往往以这种忍受性为断定外物的标准。如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便是以最能表现这种忍受性的“触觉”来证明外物存在的;而精致的唯物主义者则不是停留在忍受性的心理效应上,而是进一步揭示其中的逻辑必然性,即揭示感知中感性确定性与第一实体直接相关的本性。对这种相关性的解释因其隐蔽性至今未取得满意的结果。

  2.感知除了包含感性确定性之外,进一步的活动就是感性直观。前者提供对象,后者将对象诉诸直观。前者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活动,后者则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

  在感性直观中,感性确定性所得到的第一实体以空间为依附而被直观为一空间表象。因此从直接性上说,我们直观到的总是空间存在物。例如我们直观一把椅子,我们总是以这把椅子的空间形象为核心将它的各种性质统一为一个整体。———感性直观总是空间性的,或者说,空间是感性的直观形式。

  这里要注意的是,就一切感性直观都是空间性的而言,感性确定性及其所得到的第一实体并不是空间性的,因而不是一种直观,而只能被表述为一种“被给予性”。但上面我们所说的主体因这种被给予性而出现的忍受性的效应,即我们对某种异己之物的被动感受,只能出现在感性直观中。因此我们可以说:空间是外感的直观形式。至于人类为什么会以空间为直观形式,这或许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思辩问题。但我们确实感受到空间是表达被给予性和忍受性的好的直观形式,它使人在感知中实现了自身和外在世界的共在。

  在这里,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前面所说的主体的“忍受性”,我们究竟忍受的是什么呢?是感性确定性的第一实体还是空间呢?回答是:主体忍受性直接忍受的是空间,而间接忍受的是第一实体。或者说,忍受的是空间化了的第一实体。主体通过忍受空间而忍受了第一实体。因此,主体通过忍受性所证实的客观对象或客体,总是空间存在物,或具体事物,而这具体事物的本性也就是其空间本性,即广延性。所以,这个物亦可像许多哲学家所说的那样,被称为“广延的实体”。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以感知中的心理忍受性为基础判定外物的朴素唯物主义者只能将客体观照为“广延之物的总和”。

  3.进一步的问题是时间问题,因为也有人把它称为感性直观形式,如康德。时间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感性直观形式,而是第一实体的想象形式。具体说,我们感知不到过去或将来,也无所谓感知到现在,因而单纯的感知不存在“流逝”。我们只能回忆或想象过去和将来,当我们处于这样的状态时,我们会相应地觉知到现在。因此,过去、现在和将来是想象力的产物。如果我们用胡塞尔“当下”和“当下化”来表述的话,可以说,空间是当下的,而时间则只能是当下化的。与当下的感性直观不同,想象力正是当下化的能力。从此方面可以说:空间隶属于感性直观,时间隶属于想象力。

  但仔细看来,过去、现在和将来并不直接等于时间,还要加上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不变者。这个不变者是什么?是不是现成地存在一个不同于感性确定性确定的第一实体的一般的或普遍的实体充当这个不变者?我以为没有。我们手边只有感性确定性确立的第一实体,即“这个”。当“这个”在想象中同属于过去、现在和将来时,它被泛化了,泛化为包含一般的“种”或“属”在内的涵盖个体对象的一般本质。由此看来,时间是这一般本质得以存在的图象。在这里注意并需要仔细分辨的是,一般本质只存在于以感性确定性为基础的想象中,而不是一个感性直观的对象,因而它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世界。或者换句话说,一般本质只能以时间图象的形式而得以实存,而不能以感知对象的形式得以实存。

  当然我们也可以对时间进行强行“直观”或把它强行空间化,即在对过去和将来的想象中,我们可以把过去和将来在“现在”中融合起来,进而对其强行进行直观,但我们得到的不是由过去到现在到将来的流,而是一个过去和将来都融入现在的空间性的模糊的“晕”。这个晕对时间说只有象征的意义。

  由上述可见,时间不是一种感性直观形式,而是一种本质直观的形式,它使本质对象得以类似于直观的实存,故而时间具有观念或本质层面上的本体论意义。

  4.感知对象中,空间与所感性质的关系,是主体与背景的关系;脱离了空间主体的“性质”不是一个可感对象,而是一个抽象共相。例如,红色总是或大或小的一片红色,无大小的红色只能是抽象物。

  空间的连续性和中断性,构成事实的各种界限和规定的可能性基础。因而以第一实体为核心所建立的对象各因素的关联依赖于空间关系。从逻辑的可能性说,事实直观中的对象及其内涵的关系,均可以用数量关系式表达出来。就这些数量关系表达事实对象的性质而言,它们可以被称为“有质的量”,或尺度。

  科学,停留在尺度或尺度的系统中,超越了尺度就意味着超越了尺度赖以生存的事实直观,因而是无法确证的。

  什么东西支配如此的数量关系?或者说,尺度由谁决定?这是一个无法在直观中显现的问题。

  二

  本质对象的构成、显现和确立的过程,便是本质直观过程。本质内容的构造依赖于感知(包括感性确定性和感性直观)和想象力(包括自由想象力和联想)的二重化活动,而这本质内容被显现和确立为对象性的东西则依赖于自觉层面的意识统一性,即统觉(康德语)或自我。

  1.为了更清楚本质直观过程,我们需要首先说明本质对象与感知对象的一般区别。

  人们一般所说的本质,包括实体性的“种”或“属”以及陈述它的一般的关系范畴,它们虽然也具有对象性,但并不是像第一实体那样一开始就在意识中被给予的对象。恰恰相反,你只有消解了第一实体的个体性,才能将本质的普遍性确立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说本质事先无对象性,或者说,本质将感知对象“无”化,才能成就自身成为对象。

  既然本质对象(如“种”和“属”以及其他范畴)不像第一实体那样是被给予的,那么,它的实存就只能依靠意识主体的存在以及他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活动主要就是想象力的活动,下面还要较详细地说明)。因而感知对象与本质对象的第一个区别就在于:感知对象实存于主体的接受性中,本质对象实存于主体的创造性中;感知对象是主体接受来的,本质对象则是主体创造出来的;(对意识说)感知对象具有超越性,本质对象具有内在性。

  接之而来的问题是,认识需要达到客观性的要求,但一个本为主体创造出来的东西何以能有客观性?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区分两种客观性,即感知活动意义上的客观性以及本质活动意义上的客观性。感知活动意义上的客观性是对象的“被给予性”,本质活动意义上的客观性则是本质的普遍性以及本质关系的必然性,即广义的逻辑必然性。或者说,感知活动的客观性在于确立一个物的客观世界,而本质活动的客观性则在于确立一个逻辑的客观世界。由此引申出感知对象与本质对象的第二个区别:感知对象构成物的世界,本质对象则构成逻辑的世界。

  逻辑世界如何得到实存?换句话说它以什么形式存在?既然它不以直接被给予的以第一实体为核心的以空间为形式的物的形态而实存,它就必以观念的形态而实存,它显现为观念的必然联系,或者说,它显现为思维活动的必然性,而思维活动的统一性便是“自我”或“我思”。逻辑便是“我思”的规律。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直接显现为我思规律的本质或逻辑本无对象性,但它何以成为像第一实体那样的被给予的本质对象?何以成了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实际上,它源于意识的统一性功能,即康德所提出的统觉功能,而这个统觉功能也可以称为功能意义上的自我,即先验自我。本质对象便是这先验自我在统一活动中的自我观照的结果,而先验自我在自我观照中便是时间。因而我们可以说,逻辑世界或本质世界以时间为其实存形式。而与时间直接照面的自我,则不是感知的自我,而是本质的自我或“我思”(即近代所说的“主体”)。这样我们或许可以说,本质对象通过时间的实存形式而与本质自我直接照面,好像感知对象与感性者直接照面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本质对象是被给予的,但它不是被给予感知的个体自我的,而是被给予本质自我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本质的对象性称为“第二实体”,如种和属等。但是,任何一个人,如果不对自身进行塑造,他并不直接是本质自我,因而本质自我也是自我创造的。换句话说,是人将自身塑造成了“我思”或“主体”,以便直接和逻辑世界照面。由此看,本质直观中人和世界处于双重异化之中,均被异化成了同一个逻辑之网。由于自我和本质直接照面,所以人观世界的逻辑同时也就是世界对人显现的逻辑,这里不存在两个逻辑。

  2.本质对象的确立过程,即是本质直观过程。

  本质直观过程实际上是本质获得实存的过程,它的核心机能是想象力。想象力是一种创造力,它可以将当下未显现的事物诉诸直观。同时它又是抽象化的能力,它不像感知那样仅停留在特殊的、个体的事实对象上,而是可以对同一事实的可能的不同变样进行自由的、无限多样的想象,从而穷尽其可能性。这样,一个在自由想象活动中显现了其可能的不同变体的事实对象便不再是特殊的个体对象,而是被普遍化或泛化成了涵盖不同变体的本质同一性。在本质直观中,我们总是从一个感知显现的特殊事实开始,然后通过自由想象力产生它的不同变体,我们在对其不同变体的想象中,把握着不同变体的同一性。而这在变中的不变就是本质。

  但是,这个变中的不变,这个本质同一性并不是一个像个体事实对象一样的单独对象,而仅仅是在想象力变更中出现的不同变体相互区别中的同一性,因而是在差别中的统一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像黑格尔所说的,纯本质是同一和差别的统一。实际上,在我们的本质直观中,在想象力中显现的总是差别,出现的总是不同变体,但我们正是在这差别化中把握或领悟到了同一性。而这把握或领悟实际上来源于人的意识的统一性功能,即统觉。因此,本质只能存在于这种同一和差别的张力之中,从机能上说存在于感知、自由想象力和统觉的张力关系中。

  文章来源:《长白学刊》2003年第01期

  文章作者:王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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