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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历程和经验

原创版权 《政治经济学报》第21卷作者: 字体大小选择: [ ]

这条路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路。虽然现在这条路还有阻碍、有困难,但是烟台实践已经初步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路。

  随着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要求。烟台市从2017年开始探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道路,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生动实践。  

  ▲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重要指示

  图片来源:央广网

  一、为什么要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2016年起,我们经过对300多个村的调研,感到农村有五大突出问题: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一是集体穷,村集体经济发展程度不高。2018年,烟台全市6441个村当中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占22.7%,有些村得过且过,有的村集体经济靠资源吃饭,简单发包租赁,增收渠道单一。对于是不是还要发展集体经济,很多同志有不同认识。但是我们坚定地认为,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服务空白,政治就会“空壳”,党在农村的执政就会“空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引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治本之策,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就写过一篇文章:《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他说:有的同志说,只要农民脱贫了,集体穷一些没有关系。我们说,不对!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又多次强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对总书记这些要求,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去落实。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二是支部弱,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降低。在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农业生产经营权在一家一户,基层党组织容易失去影响力和权威性。一些群众不知道党支部有什么用,村党组织不会做群众工作,说话没人听,干活没人跟,宗教甚至邪教等其他势力和我们争夺群众。国民党统治时期,党组织未能深入到农村,呈现“城市有党,农村无党;上层有党,下层无党;沿海有党,内地无党”,才使我们农村包围城市成为可能。国民党失败在基层薄弱、脱离群众,这一点很值得警惕。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三是群众散,集体意识淡化。农民一家一户单打独斗,弱化了对集体的依赖,淡化了集体意识。一些群众想问题办事情只关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对公共事务不闻不问,“干部干、群众看”“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上级送小康”。组织群众本来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和特长,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被淡忘和弱化了。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四是产业衰,农村发展活力不足。青壮年外出务工、大量土地撂荒,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农业边缘化。烟台苹果享誉全国,但已经到了树龄老化、产量下降、品质降低的时间节点,靠一家一户进行产业升级,成本高,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下,难以实现产业振兴。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五是合作社乱,当前合作社在发展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一些合作社偏离了造福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向。有的合作社被不良资本利用,作为圈地牟利的工具;有的仅由几个发起人组成,上级的优惠扶持政策被少数人独享。2018年《半月谈》报道,80%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2019年9月,中央11个部门联合部署,对“空壳社”实行专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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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破解这些问题,我们从实际出发,探索了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办法,一揽子、系统性加以解决。

  这个办法就是,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相结合,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由村党支部成员(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群众以集体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重新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构建村集体与农民群众新的经济联结纽带,重新把碎片化的资源要素整合起来,抱团发展、规模经营,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如何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2017年春天,王宏甲同志写的《塘约道路》出版,贵州的贫困村塘约村把群众组织起来,两年时间从一贫如洗建成了小康村。我们感到这是统一思想的突破口。

  (一)统一思想,让大家愿意干

  思想上不破冰,行动上就不能突围。我是组织部长,从基层组织建设入手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顺理成章的必然选择。2017年4月,烟台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党组织把学习借鉴《塘约道路》,作为“两学一做”的内容。但是,在学习和后来的工作推进中,遇到了一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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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干部思想解放难。有的同志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有的认为烟台农民富了,有没有集体经济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很多村集体的山地都承包到户了,发展集体经济已经“山穷水尽”;有的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容易背上沉重债务、导致小官巨贪、损害群众利益等;还有的讲,塘约有个左文学,我们没有那样的人,出不来那样的村,等等。

  二是部门资源统筹难。除了组织部门之外,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五大振兴”,涉及许多部门,要实现政策统筹、资金统一使用,需要统筹各部门资源。市委组织部用了半年时间同各部门协调会商,修改31稿,共同出台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百村示范”文件。

  三是基层群众发动难。由于长期集体经济薄弱,过去一些由个人领办的合作社运营不规范,出现经营风险,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有顾虑。栖霞市东院头村动员群众办集体经济比塘约村还早,但开始时村民都不认可。村党支部一个月内开了12次会,邀请高校教授讲课,反反复复做工作,最后才形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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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有困难,尽管很多人不理解,但我们坚信,只要方向正确就不怕路远,只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锤接一锤地敲,就一定能成功。我们逢会必讲合作社,工作会宣讲、讲党课宣讲,一个县(区市)一个县(区市)去跟县(区市)委书记剖析,层层做思想工作。凡是到基层调研,必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现场,必听工作进展。慢慢地,一些县、乡、村书记开始了领办合作社的探索和尝试。思想发动是贯穿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始终的一个重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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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好“头雁”,让支部书记领着干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要经营发展好,关键要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要选出一个好书记。提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之后半年,正赶上村“两委”换届,我们把这次换届当成了重大机遇,把政治标准作为选好村“两委”干部的第一关,提出了“好人+能人,才是当家人”的选人标准,坚决防止“强人治村”。创造性推行自荐参选,设置了“两委”成员候选人正面清单和“十五个不得”“十五个不宜”的负面清单,在扫黑除恶之前就提前取消了770名有黑恶霸痞等不良记录的自荐人资格,第一次实现了所有村党组织、村委会全部换届以及所有村都配备党组织书记“三个100%”的历史性突破,储备了一批有情怀有担当、能干事不出事的党支部书记。我们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2019年成立了烟台市乡村振兴学院,还设立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增量奖,让实干者得实惠。

  (三)压实责任,让党委政府推着干

  2019年4月底,根据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思路、加压推进,龙口、栖霞召开了千人大会,把会议开到了村一级……通过层层思想发动,各县市区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当成抓实农村基层党建的“牛鼻子”,奋勇向前。

  (四)由点及面,让典型引路带着干

  从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开始,我们就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坚决不追求数量,坚决不搞“一刀切”“大呼隆”“摊大饼”。2016年底-2017年初,选择集体经济基础好的11个村先行试点,2018年6月选择100个村开展示范,2019年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全市农村基层党建的重点,2020年巩固提高、全域推进,始终稳扎稳打往前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群众要求党支部成立合作社的情况。

  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核心本质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类型、经营模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核心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牵头主导者必须是党支部,参与主体必须是组织起来的农民,生产经营必须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巩固执政基础是首要原则。  

  党的领导贯穿领办合作社全链条、全过程。在理事长人选上,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并明确这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不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时,要主动辞去合作社理事长职务。在经营分配上,要充分体现党支部决策权,尽管村集体占股可能低于企业或群众占股,但集体占股类似于金股,确保集体股权持有人在特定事项中能够行使决策权和否决权。因为党支部代表群众利益,在发展方向、合作经营、利润分配上,必须要充分保障其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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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同志会有疑问:党支部有没有责任领办合作社?答案是肯定的。首先,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党支部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可以转化为强村富民的发展优势,保证合作社发展方向不偏。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党建的影响力润物无声地渗透给群众、凝聚了群众,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堡垒作用也就体现出来了。这才是农村基层党建的真正内涵,也才能解决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的问题。在烟台,党员群众参与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的积极性很高,因为大家都知道,村里的事、合作社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和自己息息相关,所以热情很高。第二,这是促进集体意识回归的必然要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通过股份合作,重建党支部与群众的经济联结纽带,把集体和群众紧紧连在一起,群众也就增强了对集体的依赖感,这样就改变一盘散沙的局面,可以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第三,这是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都明确提出村党支部要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村党支部不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就是失职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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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同志会质疑,党支部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有没有资格领办合作社?答案也是肯定的。我们讲的是领办,而不是创办。村党支部本身不是法人,确实不能直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但是根据《民法典》,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可以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组织群众和外来资本入股,就类似于混改了的国企。国企即使混改了,是不是也是党委会决策前置呢?是不是也是由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同样是这样,支部书记兼理事长,“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部参与合作社事务,各领其责、各司其职,从法理上完全讲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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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些同志可能会觉得,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不是就是前些年很多地方讲的“党支部+合作社”呢?答案是否定的。

  “党支部+合作社”其实是“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是先有群众自发的合作社,再“把支部建在合作社里,建组织扩覆盖”,至于合作社的盈亏,和村集体没有关系。但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前者不同,是让党支部走上经济发展前台,通过经济手段和利益联结,重建集体与群众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党支部统领合作社的一切工作,既管党建又管发展,党建全面融入到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和农民共富之中,党支部靠经济纽带把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所以,同党支部+合作社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更能体现党管一切的原则,可以更有效地加强基层党建,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强村与富民的双赢。

  综上所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符合总书记的要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法律规定,一定是中国农村发展的方向。我们有这样的自信,所以下决心不遗余力地去推动。

  第二,重新组织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是关键。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由村书记带头注册一个合作社就行了,必须把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成为主体。这个集体化不仅仅是资产资源“物”的集体化,更重要的是“人”的集体化。为了保障群众利益,我们在股权设置上明确规定,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同时,通过土地置换、集体赠股、设置公益岗等方式,把老弱病残、贫困户吸收到合作社,改变贫困户“等人送小康”的脱贫心态,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致富,实现“长久脱贫”。比如牟平区的埠西头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每户贫困户赠送1股,每年从公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定向扶贫。同时,设立扶贫工作岗,男工120元/天,女工100元/天的标准发放工资,贫困户每年务工收入人均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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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同志会质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群众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这是不是回归公社化、走回头路呢?实际上,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我们认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农村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是50年代开始的合作化运动,这是对延续几千年的小农经济进行的一场伟大变革,对此不能否定。第二次是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后期,统得过死的问题日益显现,实行“分”得改革后,短时间内激发了农村的活力。这两次变革都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作出的必然选择,都在当时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站在新时代回头看,集体化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包产到户可以激发个人的潜能。今天深化改革,应该综合历史经验开创一条新路,结合两种生产方式的优点,既通过组织起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又通过股份合作调动入社群众的积极性,还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党支部牵头把各方力量整合在一起,这正是我们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优势所在。而且,我们现在办的合作社既是按劳分配的,也是股权清晰的。它是过去人民公社的“螺旋式的上升”,而不是简单的回归,更不是走回头路。

  邓小平同志早就提出过“二次飞跃”理论,认为长远来看农村还是要走集体化道路。这次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编印了《中国共产党简史》,第295页写到,1995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江西考察农业农村工作时,进一步阐述了“二次飞跃”理论,指出要“逐步走上集约化、集体化道路。”这段表述之前并未见于公开发表的文件讲话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鲜明的信号。在第233页中还写到,农村改革在推进过程中,有些集体经济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改革原来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逐渐向高水平的集体化前进,他们的做法也是符合中央“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精神的。这也是过去的党史里面没有写过的,也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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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可能会觉得,其他主体领办合作社也能促进产业发展,为什么非得党支部来领办呢?我们说,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我们热烈欢迎。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3月),我们就举办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线上招商推介会,当场就签约了15亿的投资。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态度就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和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农民不能成为配角。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在一些社会资本领办的合作社中,农民只能获得土地流转基本金,好一点的有些务工收入,但不能参与项目发展“分红”,不能得到最大实惠,村集体收入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习总书记强调“关键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要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这个要求,党支部领办才能实现,也只有党支部才能落实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贯彻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思维、把总书记“农民的地农民种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取向”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再者,集体经济是有公有私、公私兼顾的经济,不以赢利为首要和唯一目的。集体经济又是范围经济,就是为本地有明确边界范围内的成员谋利益。这利益不仅经济利益,还有社会、文化和政治利益,这些是社会资本无法做到的。有些地方乡村振兴的发力点全部用在农业产业化上,尽管短期内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群众没有组织起来,政治效益没有体现,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没有得到提升,说到底这种“物本主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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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防止土地私有化是底线。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根本特征,是实现最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一旦动摇和颠覆了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一制度,农村改革必将失魂落魄,必将犯下颠覆性的错误。

  我们反复讲,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中,具体方法可能各种各样,但对这几条根本的原则不能突破,不管什么类型的合作社都要拿这三个标准衡量,符合这几个标准才可以创新。

  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取得了哪些成效?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合作社的平台功能、群众的能动性等要素有机融合在一起,可以说一招破题、全盘皆活。

  一是强化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村党支部从经济发展的“后台”走向“前台”,由推着群众干到领着群众干,开展工作有了抓手、服务群众有了实力,群众对党支部有了信赖,实现了“百呼不应”到“一呼百应”的转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它,就抓住了农村党建的“牛鼻子”。比如脱贫攻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抓住了扶贫的根本,不是给钱给物一时脱贫,而是靠发展产业、靠股份合作,把这些老弱病残联结起来。招远市大户陈家流转周边13个村12000亩土地,辐射带动周边1000多名村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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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锤炼了一批“狮子型”村干部。我经常讲一个变化,就是城市社区的书记一般都会讲,去调研时他会拉着你看这看那,而农村书记一般都不太会讲,问一句说一句,甚至经常是乡镇书记替他回答。现在我们领办合作社的书记个个劲头十足,自信满满,再到村里去也是拉着你不让你走,看了这个项目,还得拉你去看别的项目。这种局面在两年之前是没有的。很多过去默默无闻的村支书,在上级引导指导下,找到了强村富民之路;在带领党员群众战天斗地、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他们得到了历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就像战争年代很多目不识丁的普通农民加入了革命队伍,最终成长为师长军长一样,任何一个好的带头人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党组织发现、培养、教育、锻炼造就的,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斗争中学会斗争的。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不是有了一个好书记才能办起一个合作社,而是在办合作社的过程中,可以锤炼出一批好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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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趟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共赢之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村庄过去闲散的资源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重新优化组合,统一经营支配,既唤醒了沉睡的资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也改变了过去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种植方式,运用物联应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了农业的新旧动能转化。从产业发展看,我们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农产品有了规模优势、品质保证,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从集体收益看,通过领办合作社流转土地33万亩,连片平整后新增集体用地3.2万亩,即使村集体没有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投入,这些新增土地作为集体股份入股到合作社,也能为集体带来不菲的收入。福山区南庄村,整合过去闲散的土地近500亩,建设了22个生态农业大棚,发展大樱桃种植,2019年集体增收200万元。对群众而言,加入合作社既有土地流转的保底收入,也有入社之后规模经营带来的支出相应减少,既有入股分红增加收入,也有入社务工增加收入等等,有效解决了农民以地养老的问题。

  四是带出了一支感党恩跟党走的群众队伍。在合作社,一家一户的收益和集体收益绑在一起,党支部掌握着分红主动权,群众对集体也有了依赖。栖霞市北洛汤村在领办合作社后,建了铭恩大食堂,老人高兴地讲“村里的小年轻干得好!说到底还是共产党好啊!”莱阳市西石河头村,以前干旱时群众浇地都是抢水,现在建起了集体示范园,群众在抱团发展中增强了集体观念,都发扬风格先让浇集体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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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乡村治理更加有序。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培养了一批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干部,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才返乡创业,促进人才振兴。村集体有了收入,建广场、办晚会、改善基础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同时,我们还同步推进了创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区。合作社是村内的小联合,融合发展区是村与村的大联合。根据地域相邻、产业相近、治理相融、人员相亲的原则,按照辐射2-3公里的半径和1000到3000户居民设立融合发展区,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基层党建、公共服务、集体经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联动发展。今年融合发展区将覆盖40%左右的村。乡镇干部和90多项公共服务项目下沉到发展区,统一建卫生室、幼儿园、银行网点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城镇化不一定都要连成片,可以跨出去,搞串联式、卫星城式的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党建融合发展区,让农民在世代居住的乡村完成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权利权益等的城镇化、现代化的转型,不仅没有占用高产农田,而且还通过一定区域的成方连片,整合沟沟坎坎,增加了集体土地。

  应该说,烟台是全国第一个在整个地市范围内重新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地方,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三年来,我们的步子稳扎稳打、成效实实在在。尤其是疫情之后,总书记两次讲到“要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说明我们这个事情做对了。很多人评价说,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新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其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不亚于小岗村对改革开放的意义。我多次应邀到中组部组干学院和高校介绍情况。《人民日报》等各大媒体都给予了关注。目前全国各地已有21个省份500余批次来烟考察学习,吉林正在全省推广,贵州毕节2019年也开始推广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烟台探索渐渐走向了全国,正由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未来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仅是开始。下一步,我们还要扩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内涵。

  (一)在横向,主要是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社

  所谓“供销合作”,是指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流通、销售,把流通销售环节的利润尽最大可能留给农村农民,让他们尽可能多地分享涉农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所谓“信用合作”,是指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金融的支撑。乡村发展一大瓶颈就是资金,农村发展需要钱。单个农户规模小、风险大,且不说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农业和农户,就算愿意,也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循环:农民在银行存钱,银行给农民少量利息;银行给农民放贷,农民给银行支付高额的利息。大量农民的存款事实上进入了城市和企业,并没有留给农村自己用。如果建立了农民金融互助组织,农民的钱直接用于集体生产,省去中间环节,不仅能大大缓解资金的困难,这一块金融利润也就留在了农民手里。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中央党校徐祥临教授曾经调查过几百个中等偏下的县,这类县市的乡镇,存贷比超过20%的都很少。一个3万到4万人口的乡镇,金融机构(主要是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余额达到5亿元很正常,但贷款余额通常不超过1亿元。国内外大量的经验数据表明,在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存贷比达到50%左右即可全面覆盖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所以,农村并不缺资金,问题在于资金没有在农村内部形成流动,缺少的是把大量闲置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依托合作社搞资金互助。合作社是最了解每户农民的,是有手段控制风险的。只有把农村的产业体系特别是供应链体系建立起来,资金互助在供应链体系上才能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也便于运用大数据等一系列的手段防范风险。这样的合作社,就可以建构起“种养加销全产业链”,真正实现农民合作社全要素的合作,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可以为农民带来生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还可以带来财产性收入,能够大大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

  金融合作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必要手段。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提到,建立农会组织的合作经济;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写得《组织起来》一文,也提到办信用合作社,而且是习仲勋同志亲自抓、亲自办,办得很成功。“三位一体”合作社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1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 “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应该说,一个2千人的村,如果在党支部领导下办起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开展金融等为农户服务的项目,那么一年赚到几十万元集体收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二)在纵向,就是提高合作的层次、扩大合作的规模

  在乡镇和融合发展区一级,要大力推行建联合社,解决村级合作社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可以把产品相近的合作社联合在一起,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对接市场。也可以由政府搭建公益性平台,吸收各村合作社加入,抱团对接资本。这在烟台已经起步了,但是还可以做得更大,甚至县一级、市一级都可以建联合社。把带领群众进入市场的责任全部都交给村书记,他们渐渐会比较吃力,难以承受。只有在更大范围内联合起来,形成航母,才更稳固。

  县域要统筹规划布局、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土地利用,尤其是公共服务,建设很多小的经济中心、生活中心,让农民就地成为职工,通过“在地工业化”“在地服务业化”,实现“在地城镇化”,进而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而不是盲目鼓励农民进城、让他们被迫挤进城市谋生。

  1960年毛泽东同志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提出:“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 “目前,我国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密度总体偏高。长期来看,全国城市都要根据实际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大城市人口平均密度要有控制标准”。毛主席和总书记这些思想很有前瞻性,必须认真贯彻。

  当我们感到在城市招商引资、批地建房越来越难的时候,不妨把眼光投向农村。农村有巨大的自然资源、广阔的绿水青山、大量的潜在人口,如果我们能够构建“三位一体”的农业综合合作体系,就能把这些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吸引城市过剩的资金、产能、人口下乡,再造一个和城市一样繁荣美丽的新农村。

  农民收入提高了,资产升值了,城市的二产三产就有更广阔的市场,这就实现了“国内大循环为主”。相反,如果再不把乡村组织起来,不仅是影响共同富裕,而且城市的产能过剩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失业风险、稳定风险都会增大。这一正一反说明,乡村振兴不能仅仅当成一个“补短板”的问题,也是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

  六、几点感受

  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蓬勃发展。回首一路走过的艰辛,百感交集。最深切地体会有以下三点:

  (一)只有理论清醒,才有道路坚定。

  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我们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读了从《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到总书记的《摆脱贫困》等几十本书,总书记一再强调,农村要走组织化的市场化道路。我们坚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条道路虽然艰难,但符合总书记的思想。一件事只有在理论上想清楚,而不是人云亦云地跟风跑,才能在实践中增强前瞻性和坚定性,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我们遇到任何问题,都是先在总书记著作中寻找答案的,做任何一点探索创新,也都是在总书记思想的指引下开展的,所以才能方向正确,推动有效。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二)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稳步推进。

  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一个村好办,打造一个点好办,但是如何在一个区域内复制推广,确实要讲究方式方法。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坚持小切口入手,解决大问题。从组织部门抓农村基层党建的职责入手,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角度入手,以小的切口事实上推动了农村体制机制的变革,又避免了大的震动和不必要的争论。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雨课堂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具体的组建方法、入股方式和经营模式,各有各的探索,各有各的长处,只要是坚持党支部领办,只要是坚持合作社性质,我们就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保障这项工作快速地推进。

  第三,坚持示范带动,不搞“大呼隆”。坚持质量优先,不定指标,不搞突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做夹生饭。主要精力放在解开思想疙瘩,培育典型上,让事实说话,让更多的群众看到好处、尝到甜头,然后他就会主动学习,自主发展。

  第四,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入不入社必须是群众自己说了算,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帮群众算对比账、长远账,但是绝不设定百分比等数量指标,让每一个入社群众都是自觉自愿的。

  第五,坚持从严管理,不搞“萝卜快了不洗泥”。对成立的合作社逐个审核把关,起步时就从章程、民主管理、股金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村党支部依章办社、依章办事,确保村党支部干成事、不出事。

  第六,坚持全面统筹,不搞单兵突进。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凝聚资源,保障这项工作后劲充足。比如加强资金扶持保障,组建专家顾问团,推动人才上山下乡,编写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村富民30问、50例》,在媒体开设专栏,树立赶超样板。

  (三)只有不怕牺牲,才能勇于担当。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新生事物,很多观点分歧很大。甚至在很多人心里,是不是还要集体经济都是打了问号的。放眼全国,自上而下全市推进搞合作社,其他地方没有先例,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面对这些顾虑,我们全力以赴、义无反顾、向前推进。在这个过程中,烟台市委组织部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团结一心,体现了很强的执行力。很多省领导来烟调研并给予批示认可,省委组织部联合十几个部门在全省推广,很多著名学者到烟台调研指导,把烟台作为一种现象来研究。最让我感动的是基层的党支部书记和普通群众,给了我毫无保留的拥护和鼓励,他们的笑脸和热情让我觉得一切压力和委屈都是值得的。这些村书记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这两年干事激情四射,豪情无以表达,一个个都成了诗人,朋友圈里经常看到他们从心里迸发出来的一首首诗。正如莱州市田家村杨春华写的:“有一条路人烟稀少、孤独难行,却是不得不坚持前行,因为在它的尽头种着的是期待和梦想。”

  这条路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路。虽然现在这条路还有阻碍、有困难,但是烟台实践已经初步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路。鲁迅先生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幸运的是,我们的同路人现在越来越多,相信总有一天,中国广大农村一定能一起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康庄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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