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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义立在劳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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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无产阶级而言,资产阶级描绘的正义图景必定是虚幻的,具有欺骗性,资产阶级之所以要对自由、平等和正义等价值观念采取超阶级、普适性和抽象化的诠释,实质就是为掩饰现实社会的不自由、不平等和对无产阶级的不正义。广大无产阶级及其先进分子应当擦亮眼睛,坚决打碎这种资产阶级塑造出的神像,重新把无产阶级的正义立在劳动人民心中。

  笔者近期阅读西方资本主义伦理学著作,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着实是扭扭捏捏,特别是爱大谈特谈抽象的概念。

  在此之前的封建统治阶级还愿意大大方方谈“君民有别,等差有序”,资产阶级的统治分子则毫无顾忌、不要脸皮地用着代表大多数阶级的利益的所谓“人民”、“我们”、“全体人民的”、“全民族的”、“全人类的”......这些词汇当作自己的遮羞布,塑造一个超然的“权利”,无上的“意识”来遮掩他们的恶性与恶行。

  笔者每次看到此种矫揉造作的文段都感到非常厌恶且烦躁,每分每秒似乎都是折磨。

  在这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看来,“一般正义”的观念在历史延续的进程中始终保存着,且是从未变更过的。这些人塑造着存在在一切的社会状态所共有的永恒真理。这遵循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即在人们自我意识、自我观念的变化中存在一个不变的、永恒的类似“绝对精神”的客观存在,而这种精神支配着人类与自然生活的一切,应当被全部的人类所认同,全部的人类也将在这个绝对精神中寻找自我的定位,这就是所谓“一般正义”或“一般观测者”,也就是拉康精神分析法中的“大他者”。

  这种畸形地理解和把握人类社会当中现象的情况,可谓是头足倒立,真实的情况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

  也就是说,正义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的规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主要是在社会的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的。

  当今时代,干了坏事就有人谴责所谓“天理不容”,把法律的作用归结到这种绝对正义中,这是纯粹的客观唯心主义的错误思想。判别某种法律、道德、政策和行为等是否正义的依据,决不会是某种抽象的原则和“绝对精神”,而应当是阶级共同体的一般利益和阶级发展的共有认识。所以,这种一般正义的存在,不过是剥削阶级为了蒙蔽人民思想、削弱阶级对立而塑造的丑恶工具罢了。

  历史上的每一个阶级,包括统治阶级在内,都各有代表来反映本阶级利益的正义观念。比如中国封建时代有代表封建地主和士大夫阶级利益的“仁、义、礼、智、信”以及“三纲五常”的社会伦理和等级有序的正义观。

  再者,在阶级社会中,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正义观念一般在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在文艺复兴运动兴起时期,代表新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等价值观念虽已然提出,但资产阶级革命任务尚未完成,资产阶级尚不是社会的统治阶级,代表教士和旧地主阶级利益的等级正义观就具有唯一的合法性,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正义观就依然处于被压制的地位。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各种正义价值观念之间有优劣之分,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代表落后阶级利益的正义观念最终必然要被代表先进阶级利益的正义观念代替。

  要破除资产阶级的抽象正义观及其编造的抽象神话,首先就要回到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中去加以探究。一旦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就会发现资产阶级宣扬的超阶级、普适性的自由、平等、民主和正义等价值观念具有明显的统治阶级属性,自由不过是指资产者雇佣、剥削无产者的自由,平等不过是指资产者之间平均分配、占有剩余价值的平等权利,正义就是雇佣工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就是资本最大化地榨取劳动力价格之外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资产阶级正义观的实质。

  归根结底: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对无产阶级而言,资产阶级描绘的正义图景必定是虚幻的,具有欺骗性,资产阶级之所以要对自由、平等和正义等价值观念采取超阶级、普适性和抽象化的诠释,实质就是为掩饰现实社会的不自由、不平等和对无产阶级的不正义。广大无产阶级及其先进分子应当擦亮眼睛,坚决打碎这种资产阶级塑造出的神像,重新把无产阶级的正义立在劳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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