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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存?共存你M!

原创版权 林爱玥作者: 字体大小选择: [ ]

有一说一,泛泛的说“与病毒共存”并不会让人讨嫌,让人讨嫌的是这么说的时机。这不是什么学术之争,这背后是国家利益之争,如果有人连这点都看不清楚,那只能说不适合聊这个话题。

  “与病毒共存”说法的迷惑性到底有多大,我算是领教了。

  如果只是公知在鼓吹“与病毒共存”我不会在意。自从去年美英向新冠病毒缴械投降后,公知就一直在试图让中国接受“与病毒共存”了。

  从去年3月说“群体免疫”是“更高级的人道主义”,到6月说“过度防疫”和“社会可接受痛苦指数”,所谓的“与病毒共存”不过是改头换面换种说法罢了。  

  为“与病毒共存”的辩护的人,能否告诉我,“与病毒共存”与“群体免疫”有何本质区别?

  一点区别的没有,无非都是明里暗里的指向中国的“过度防疫”,既然如此,为何有人会认为“群体免疫”是笑话,但“与病毒共存”不是笑话呢?

  中国“过度防疫”的结果

  公知指责中国“过度防疫”,姑且就算中国的防疫真的“过度”了吧?

  “过度防疫”的结果是什么?结果就是中国用了几个月就消灭了新冠病毒。请注意,中国后来的几次疫情都是境外输入引起的,如果没有“境外输入”,中国早就已经干净的、彻底的消灭了新冠病毒了。

  既然新冠病毒可以消灭,为何要“共存”?共存你M啊。

  如果不是美英等“民主国家”大面积躺平向病毒投降导致新冠疫情失控,新冠病毒已经是历史名词了。

  没有这样的“过度防疫”,14亿人口的中国怎么可能才有10万多的感染病例,怎么可能“跟美国一比,等于没死人”?

  疫情控制住了,公知不哀嚎“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了,转而谩骂“过度防疫”了,开始有心情“探讨”所谓的“社会可接受痛苦指数”了。

  公知所谓的“社会可接受痛苦指数”是这样的,“在一波疫情流行期,全民不超过1%的感染,感染者1%的死亡,这两个‘1%’,就是我们的防疫目标,就是我们社会对新冠病毒的‘可接受的痛苦指数’。”  

  按照这“两个‘1%’”,中国只要总死亡人数在14万以内就是公知所说的“社会可接受痛苦指数”,心这么大,那当初武汉疫情的时候你们为啥要鬼哭狼嚎?真是脸都不要了!

  公知一边享受着“过度防疫”的成果,一边谩骂“过度防疫”,这是人的思维?这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啊。

  美国“与病毒共存”的后果

  中国还在讨论“与病毒共存”是否可行,但“与病毒共存”在美英等国家事实上早就实现了。来看看“与病毒共存”的美国的近况吧。

  近期,美国新冠疫情迅速恶化。据CNN 10日报道,美国疾控中心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98.2%的美国人口,也就是大约3.25亿美国人居住在新冠病毒传播率为“高”水平或“大量”水平的县;其中,有四分之三的美国人口,也就是2.5亿美国人居住在新冠病毒传播率为“高”水平的地区。仅有0.2%的美国人口,也就是60万美国人居住在新冠病毒传播率为“低”水平的地区。

  如果美国有绿码、黄码、红码的话,那美国已经基本上人人红码了!疫情防控第一失败国果然名不虚传,这就是美国“与病毒共存”的下场。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越南的惨状就不说了,有兴趣的自行了解去吧。据泰国官方10日通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843例,累计确诊795951例;新增死亡病例235例,创下单日新高,累计死亡病例6588例。

  6900万人口的泰国累计确诊近80万,确诊比例高于1%,别说像美国一样拉垮了,就算向泰国“看齐”,中国的感染数字早就过千万。

  怎么样,是不是够公知写一百本“日记”的了?

  “与病毒共存”的下场已经摆在眼前,居然还有人“建议”拿扬州“做试验”,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人的心会那么大,我真心不能理解!  

  一个最最现实的问题,如果真拿扬州“做试验”,死了人算谁的?

  “与病毒共存”是个伪命题

  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是其他国家整体表现拉垮,新冠病毒就像非典一样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了,所谓的“共存”根本就是个用心险恶的议题设置。

  有人举例人类事实上与很多病毒是“共存”的,如流感,这个我承认,但还请这么说的人回答我一个常识性问题:流感的传染力、致病率、致死率与新冠病毒相比如何?

  多的不说,流感是季节性的,新冠疫情可是全年都可能爆发的,这点常识还是要有的吧?

  还有人拿艾滋病毒举例,我是真搞不懂这些人的脑子里都装的是什么。艾滋病毒的传播途径是什么,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又是什么?艾滋病毒的传染力再强,致死率再高,你只要洁身自好,你就可以确保远离感染,但新冠病毒呢?你能保证你不呼吸?  

  以艾滋病的致死率,要是像新冠病毒一样通过呼吸传播,你看看人类能不能与艾滋病毒“共存”吧。

  无知的如此理直气壮,真是活久见。

  “与病毒共存”本身是个伪命题,更是个可怕的议题设置。

  前脚,彭博社说“坚持清零,中国恐沦国际孤岛”,BBC等媒体说“中国对新冠病毒的零容忍是不可持续的,应该放松抗疫措施,学会‘与病毒共存’”,后脚,公知就跳出来说“防卫过当”“相信我们不得不接受与病毒共存理念的时间不会太久”,你以为都是偶然?

  真相只有一个:疫情面前,中国就是面照妖镜,美英为了防止现出原形,想拉中国一起下水。

  有人说某人说的“与病毒共存”有一大堆前提,但公知炒作“与病毒共存”时,哪个公知把一大堆前提带上了?某人现在受到了很多非议,就算要怪那也只能怪公知,是公知把他推在了前面。

  更不要说,就算说“与病毒共存”吧,什么时候说“与病毒共存”不好,非要现在说?这跟我说要是中了一千万就去买别墅有什么区别?要是别人不看“中了一千万”的前提,还以为我神经病了呢。

  这两天,《求是》连发了两篇文章,一篇《抗疫大考下的中西文化》,一篇《曲解‘与病毒共存’代价沉重》,那些为“与病毒共存”辩解的人,你们是觉得你们的政治意识比《求是》还高吗?

  做人要单纯一点,但太单纯了就是傻了。

  有一说一,泛泛的说“与病毒共存”并不会让人讨嫌,让人讨嫌的是这么说的时机。这不是什么学术之争,这背后是国家利益之争,如果有人连这点都看不清楚,那只能说不适合聊这个话题。

  这就像离开道德法律谈“言论自由”一样,言论自由没人会反对,但为什么公知的“言论自由”讨人嫌呢?

  孔子说,“从心所欲,不逾矩”,你去掉“不逾矩”的前提去“从心所欲”的话,只怕早晚会被别人打死。

  该说的我都说了,如此简单的道理重复重复又重复,我真的很累。是的,我可以选择沉默,连武汉都可以选择沉默,我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不能选择沉默?但有些话,不说,我憋着难受!

  我不是不能沉默,而是我不想沉默,我深爱我的国家,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有人试图陷国家于险地而无动于衷。那样,我的良心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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