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
招标师是指在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採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採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招标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招标师名义执业。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了招标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在暂停2016、2017两个年度考试后,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最终确定为收尾考试。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我国推行的招标师及招标代理资质的政策已经终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招标师
- 外文名:Tenderer
- 取消时间:2016年6月
- 证书类型: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消时间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等47个事项。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其中,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招标师。
管理办法
2013年3月4日颁布《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总结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同时废止。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时间
招标师收尾考试定于2018年11月17、18日,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考试信息
时间
2018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7、18日(收尾考试)
2016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标师考试时间: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20日
2009年为第一年考试,其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标师考试时间: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20日
2009年为第一年考试,其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流程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準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2015年新考试科目 | 原考试科目 |
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
招标採购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 |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 | 招标採购案例分析 |
特别说明:
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
单科考试时间
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採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採购专业实务和招标採购契约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证书发放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製,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範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完3个月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覆核,覆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併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培训
面授培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了48家培训机构,作为面授培训指定机构。
网路培训--中国招标师线上网路课程培训,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的唯一一家网路培训官方平台。
考试论坛--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论坛(有专家解答问题),中国招标师线上论坛(有特聘答疑专家解答问题)
考试用书
招标师考试教材包括了《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採购项目管理》、《招标採购专业实务》、《招标採购契约管理》,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收费
考试收费标準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準收取。举例:海南省考试收费标準为:客观题《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收费标準为每人每科125元;主观题《招标採购专业实务》和《招标採购案例分析》收费标準为每人每科145元。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制度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知还指出了四科目考试题型、及考试时所需带工具: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
《招标採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
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採购项目管理和招标採购契约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採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谘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周期
2015年开始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其考试成绩按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
该证书在全国範围内有效。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 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对招标採购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招标採购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採购
1.1 採购的目标和原则
1.2 採购的任务
1.3 採购的分类、方式与实施
1.4 招标投标的特性
1.5 招标与採购的关係
1.6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与联繫
1.7 招标採购与契约
1.8 招标採购知识体系
2. 招标投标制度
2.1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2.2 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2.3 招标投标的监督体系
3. 招标採购中的经济学和管理学
3.1 招标採购过程中的成本分类及控制
3.2 招标採购中的委託代理关係
3.3 博弈论在招标採购及其契约履行中的套用
3.4 招标採购价格的形成
3.5 招标採购中的资金时间价值
3.6 巨观经济效应和市场失灵相关理论在政府採购中的套用
3.7 公共选择理论在招标採购中的套用
3.8 寻租理论与制止寻租的对策
3.9 招标採购中的质量、数量、时间、价格等管理要素
4. 招标採购主要法律法规
4.1 法律规範的结构和分类,法律的实施,法律责任的分类
4.2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的构成和效力层级
4.3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範围及基本原则
4.4 《政府採购法》的立法目的、适用範围、基本原则及政策
4.5 公共採购的主要国际规制
(1)世界贸易组织《政府採购协定》。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採购示範法》。
5 招标採购相关法律法规
5.1民商法
(1)民事法律关係、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
(2)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併、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
(3)担保的设定和效力,担保方式的种类和套用。
5.2行政法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2)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决定及其执行。
(3)《建筑法》中关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规定。
(4)《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施工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5.3经济法
(1)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2)价格形成的基本形式,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监督检查。
(3)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及责任。
5.4程式法
(1)行政複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複议申请的提出、管辖、受理和决定。
(2)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管辖、证据,行政诉讼程式,行政诉讼的侵权赔偿责任。
(3)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的管辖、证据、程式。
(4)仲裁协定的内容和作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程式。
第二科目 招标採购项目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套用项目管理相关知识组织实施招标採购项目管理以及配合实施整个项目系统管理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项目与项目管理
1.1 项目及项目管理
(1)项目的基本属性。
(2)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
(3)项目管理行业组织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1.2 项目干係人
(1)项目干係人分类。
(2)项目经理的作用及能力要求。
1.3 项目目标管理
(1)项目管理目标的制定原则及考核办法。
(2)项目管理方案的作用与内容。
(3)项目动态管理(PDCA)与项目流程管理。
1.4 项目管理组织方式
(1)项目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2)职能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3)矩阵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4)项目管理组织方式的选用。
1.5 项目管理任务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及常用工具
(1)项目範围管理及工作分解结构(WBS)的套用。
(2)项目时间管理及横道图、网路图的套用。
(3)衡量产品与服务质量的基本指标。
(4)项目质量管理及因果分析图、排列图的套用。
(5)项目成本管理及S曲线法的套用。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採购管理的相关内容。
(7)项目综合管理及挣值分析方法的套用。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1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分类。
(2)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分类及特徵。
(3)通用设备技术分类及特徵。
2.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
(1)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2)项目参与方的职责定位。
(3)项目业主方的管理任务。
2.3 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
(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的组织方式。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2.4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
(1)投资决策的分类及决策程式。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3)财务评价指标计算及套用。
(4)经济评价指标套用。
(5)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2.5 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实施过程
(1)工程勘察设计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2)工程施工过程及工作任务。
(3)工程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工作。
2.6 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进度计画的类型及编制。
(2)项目进度管理任务与管理措施。
2.7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质量管理体系。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8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造价管理
(1)项目投资构成与全过程管理程式。
(2)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
2.9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1)风险的分类及特徵。
(2)风险管理程式及风险转移方式。
(3)工程保险的种类及其承保範围。
3. 货物生产及贸易管理
3.1 货物生产的过程管理
(1)货物的研发、设计及工艺管理。
(2)货物的生产製造与库存管理。
3.2 货物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1)货物生产的质量标準。
(2)内部质量管理的要求。
(3)外部质量监督的规定与要求。
(4)特种设备及特殊产品的质量监管规定。
3.3 货物贸易的项目化管理
(1)货物贸易管理项目化的发展。
(2)项目化管理的机制要求。
(3)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分析。
(4)货物贸易项目的阶段构成与管理任务。
(5)货物贸易项目的管理工具及重要方法。
4.服务项目管理
4.1 服务项目的管理过程
(1)服务项目特徵及服务契约类型。
(2)服务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及管理任务。
(3)服务项目计画编制与实施。
(4)服务项目的採购及评审。
4.2 工程谘询服务项目管理
(1)工程谘询服务的分类及特点。
(2)工程谘询的管理过程。
(3)工程谘询的质量和进度管理。
4.3 投融资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4.4 科技研发与谘询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5. 招标採购的项目化管理
5.1招标採购的管理过程及任务
(1)招标採购管理的特徵及与整体项目管理的关係。
(2)招标採购的管理过程及阶段划分。
(3)招标採购的管理任务。
5.2 招标採购规划阶段的管理
(1)採购需求分析及常用管理工具。
(2)採购目标制定。
(3)採购管理团队组建。
(4)採购项目管理方案及工作计画编制。
5.3 招标採购实施阶段的管理
(1)实施阶段的管理内容及控制点。
(2)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工具与技术。
(3)质量及标準化的管理要点。
(4)费用及进度的管理要点。
(5)风险管理的要点。
(6)沟通及信息的管理要点。
5.4 标的物契约履行阶段的管理
(1)契约履行管理的工作内容。
(2)契约履行跟蹤的实施要点。
5.5 招标採购实施过程的控制
(1)实施过程的检查範围、内容及方法。
(2)实施过程的管理要素及考核。
(3)政府对招标採购的监管。
5.6 招标採购收尾阶段的管理
(1)收尾阶段的管理任务。
(2)招标採购成果的评估原则、内容及方法。
第三科目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套用招标採购相关理论、法律知识组织实施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採购业务并分析解决招标採购实际问题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採购
1.1 招标投标的原则及其套用
1.2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範围和规模标準
(1)工程建设项目。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3)政府採购项目。
1.3 招标的分类
(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2)国内招标与国际招标。
(3)自行招标与委託招标。
(4)集中招标与分散招标。
(5)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
1.4 招标投标当事人
(1)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2)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资格条件及业务範围。
(3)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及权利义务。
1.5 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式及其工作要点
1.6 招标投标的监督和自律
(1)行政监督原则、内容、方式及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