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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_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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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

招标师

招标师是指在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採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採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招标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招标师名义执业。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了招标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在暂停2016、2017两个年度考试后,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最终确定为收尾考试。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我国推行的招标师及招标代理资质的政策已经终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招标师
  • 外文名:Tenderer 
  • 取消时间:2016年6月
  • 证书类型: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消时间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等47个事项。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其中,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招标师。

管理办法

2013年3月4日颁布《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总结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同时废止。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採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时间

招标师收尾考试定于2018年11月17、18日,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考试信息

时间

2018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7、18日(收尾考试)
2016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标师考试时间: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20日
2009年为第一年考试,其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流程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準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2015年新考试科目
原考试科目
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招标採购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
招标採购案例分析
特别说明:
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
单科考试时间
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採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採购专业实务和招标採购契约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证书发放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製,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範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完3个月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覆核,覆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併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培训

面授培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了48家培训机构,作为面授培训指定机构。
网路培训--中国招标师线上网路课程培训,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的唯一一家网路培训官方平台。
考试论坛--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论坛(有专家解答问题),中国招标师线上论坛(有特聘答疑专家解答问题)
考试用书
招标师考试教材包括了《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採购项目管理》、《招标採购专业实务》、《招标採购契约管理》,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全国招标师职业考试考试大纲全国招标师职业考试考试大纲
收费
考试收费标準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準收取。举例:海南省考试收费标準为:客观题《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收费标準为每人每科125元;主观题《招标採购专业实务》和《招标採购案例分析》收费标準为每人每科145元。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制度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知还指出了四科目考试题型、及考试时所需带工具: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
《招标採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
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採购项目管理和招标採购契约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採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谘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周期

2015年开始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其考试成绩按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
该证书在全国範围内有效。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 招标採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对招标採购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招标採购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採购
1.1 採购的目标和原则
1.2 採购的任务
1.3 採购的分类、方式与实施
1.4 招标投标的特性
1.5 招标与採购的关係
1.6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与联繫
1.7 招标採购与契约
1.8 招标採购知识体系
2. 招标投标制度
2.1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2.2 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2.3 招标投标的监督体系
3. 招标採购中的经济学和管理学
3.1 招标採购过程中的成本分类及控制
3.2 招标採购中的委託代理关係
3.3 博弈论在招标採购及其契约履行中的套用
3.4 招标採购价格的形成
3.5 招标採购中的资金时间价值
3.6 巨观经济效应和市场失灵相关理论在政府採购中的套用
3.7 公共选择理论在招标採购中的套用
3.8 寻租理论与制止寻租的对策
3.9 招标採购中的质量、数量、时间、价格等管理要素
4. 招标採购主要法律法规
4.1 法律规範的结构和分类,法律的实施,法律责任的分类
4.2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的构成和效力层级
4.3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範围及基本原则
4.4 《政府採购法》的立法目的、适用範围、基本原则及政策
4.5 公共採购的主要国际规制
(1)世界贸易组织《政府採购协定》。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採购示範法》。
5 招标採购相关法律法规
5.1民商法
(1)民事法律关係、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
(2)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併、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
(3)担保的设定和效力,担保方式的种类和套用。
5.2行政法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2)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决定及其执行。
(3)《建筑法》中关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规定。
(4)《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施工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5.3经济法
(1)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2)价格形成的基本形式,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监督检查。
(3)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及责任。
5.4程式法
(1)行政複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複议申请的提出、管辖、受理和决定。
(2)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管辖、证据,行政诉讼程式,行政诉讼的侵权赔偿责任。
(3)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的管辖、证据、程式。
(4)仲裁协定的内容和作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程式。
第二科目 招标採购项目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套用项目管理相关知识组织实施招标採购项目管理以及配合实施整个项目系统管理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项目与项目管理
1.1 项目及项目管理
(1)项目的基本属性。
(2)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
(3)项目管理行业组织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1.2 项目干係人
(1)项目干係人分类。
(2)项目经理的作用及能力要求。
1.3 项目目标管理
(1)项目管理目标的制定原则及考核办法。
(2)项目管理方案的作用与内容。
(3)项目动态管理(PDCA)与项目流程管理。
1.4 项目管理组织方式
(1)项目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2)职能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3)矩阵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4)项目管理组织方式的选用。
1.5 项目管理任务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及常用工具
(1)项目範围管理及工作分解结构(WBS)的套用。
(2)项目时间管理及横道图、网路图的套用。
(3)衡量产品与服务质量的基本指标。
(4)项目质量管理及因果分析图、排列图的套用。
(5)项目成本管理及S曲线法的套用。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採购管理的相关内容。
(7)项目综合管理及挣值分析方法的套用。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1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分类。
(2)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分类及特徵。
(3)通用设备技术分类及特徵。
2.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
(1)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2)项目参与方的职责定位。
(3)项目业主方的管理任务。
2.3 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
(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的组织方式。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2.4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
(1)投资决策的分类及决策程式。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3)财务评价指标计算及套用。
(4)经济评价指标套用。
(5)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2.5 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实施过程
(1)工程勘察设计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2)工程施工过程及工作任务。
(3)工程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工作。
2.6 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进度计画的类型及编制。
(2)项目进度管理任务与管理措施。
2.7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质量管理体系。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8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造价管理
(1)项目投资构成与全过程管理程式。
(2)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
2.9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1)风险的分类及特徵。
(2)风险管理程式及风险转移方式。
(3)工程保险的种类及其承保範围。
3. 货物生产及贸易管理
3.1 货物生产的过程管理
(1)货物的研发、设计及工艺管理。
(2)货物的生产製造与库存管理。
3.2 货物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1)货物生产的质量标準。
(2)内部质量管理的要求。
(3)外部质量监督的规定与要求。
(4)特种设备及特殊产品的质量监管规定。
3.3 货物贸易的项目化管理
(1)货物贸易管理项目化的发展。
(2)项目化管理的机制要求。
(3)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分析。
(4)货物贸易项目的阶段构成与管理任务。
(5)货物贸易项目的管理工具及重要方法。
4.服务项目管理
4.1 服务项目的管理过程
(1)服务项目特徵及服务契约类型。
(2)服务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及管理任务。
(3)服务项目计画编制与实施。
(4)服务项目的採购及评审。
4.2 工程谘询服务项目管理
(1)工程谘询服务的分类及特点。
(2)工程谘询的管理过程。
(3)工程谘询的质量和进度管理。
4.3 投融资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4.4 科技研发与谘询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5. 招标採购的项目化管理
5.1招标採购的管理过程及任务
(1)招标採购管理的特徵及与整体项目管理的关係。
(2)招标採购的管理过程及阶段划分。
(3)招标採购的管理任务。
5.2 招标採购规划阶段的管理
(1)採购需求分析及常用管理工具。
(2)採购目标制定。
(3)採购管理团队组建。
(4)採购项目管理方案及工作计画编制。
5.3 招标採购实施阶段的管理
(1)实施阶段的管理内容及控制点。
(2)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工具与技术。
(3)质量及标準化的管理要点。
(4)费用及进度的管理要点。
(5)风险管理的要点。
(6)沟通及信息的管理要点。
5.4 标的物契约履行阶段的管理
(1)契约履行管理的工作内容。
(2)契约履行跟蹤的实施要点。
5.5 招标採购实施过程的控制
(1)实施过程的检查範围、内容及方法。
(2)实施过程的管理要素及考核。
(3)政府对招标採购的监管。
5.6 招标採购收尾阶段的管理
(1)收尾阶段的管理任务。
(2)招标採购成果的评估原则、内容及方法。
第三科目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套用招标採购相关理论、法律知识组织实施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採购业务并分析解决招标採购实际问题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採购
1.1 招标投标的原则及其套用
1.2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範围和规模标準
(1)工程建设项目。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3)政府採购项目。
1.3 招标的分类
(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2)国内招标与国际招标。
(3)自行招标与委託招标。
(4)集中招标与分散招标。
(5)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
1.4 招标投标当事人
(1)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2)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资格条件及业务範围。
(3)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及权利义务。
1.5 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式及其工作要点
1.6 招标投标的监督和自律
(1)行政监督原则、内容、方式及职责分工。
(2)招标投标行业及主体自律。
2. 招标方案
2.1 招标项目的特徵和需求分析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2)货物招标项目。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
2.2 招标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2)货物招标项目。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
3. 资格审查
3.1 资格审查方法、特点及适用範围
3.2 投标资格要素
(1)投标人资格的一般规定。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主要分类标準和规定。
(3)货物生产、销售的主要许可规定。
(4)投标资格要素的设定。
(5)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3.3 招标公告和发布媒体的规定
3.4 资格预审档案编制
(1)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及其发布的媒体。
(2)资格预审的评审办法、特点及适用範围。
3.5 资格预审的评审程式
(1)资格预审的评审主体。
(2)资格预审的评审程式。
4. 招标档案
4.1 招标投标要素特性
(1)招标投标程式要素。
(2)招标档案组成要素。
4.2 招标档案的内容、格式和编制要求
(1)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档案。
(2)货物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档案。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档案。
(4)标準文本的套用。
4.3 评标方法的分类和套用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种类、评审因素及标準。
(2)综合评估法的种类、评审因素及标準。
5. 投标
5.1 投标技术与报价方案的準备、分析、决策和回响
5.2 工程、货物、服务投标档案的组成内容和格式
5.3 投标档案的签署、装订、密封、递交和撤回
6. 开标、评标和中标
6.1 开标程式
(1)投标档案的接收。
(2)唱标和确认。
6.2 评标程式
(1)评标委员会组建及其评标专家的确定。
(2)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审程式。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评审要点。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审特点。
(5)投标档案的澄清、说明。
(6)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
6.3 中标和签约
(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2)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和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4)订立契约的要求。
7. 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招标
7.1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等採购方式、程式及实施要点
7.2 谘询顾问的选择方式、程式及实施要点
7.3 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招标与国内招标的区别
8. 政府採购和非招标採购方式
8.1 政府採购
(1)政府採购的範围、特点及程式。
(2)政府採购方式及其适用範围。
(3)政府採购招标货物及服务与工程招标的主要区别。
(4)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採购方式的实施程式。
8.2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採购方式在非政府採购项目中的套用
9. 集中採购与电子招标
9.1 集中採购
(1)集中採购的特点和适用範围。
(2)集中採购的方式和实施要点。
9.2 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招标的特性和市场信息共享的作用。
(2)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定位及其关係。
(3)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操作规则的主要差别。
9.3 电子竞价採购方式的程式、特点及套用
10. 法律救济和责任
10.1 法律救济方式及套用
(1)异议、质疑和投诉的区别。
(2)异议和质疑的提出和处理。
(3)投诉的提出和处理。
10.2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及其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科目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套用招标採购契约管理相关理论与方法解决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採购契约管理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
1.1招标採购契约的种类和用途
(1)一般契约的特点和分类。
(2)工程契约的种类和特点。
(3)货物採购契约的种类和特点。
(4)服务契约的种类和特点。
1.2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
1.3招标师在契约管理中定位和作用
(1)招标师管理契约的主要任务、目标和作用。
(2)招标师管理契约的专业技能。
2.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法律运用
2.1招标採购契约的基本法理
2.2招标採购契约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主要契约法律法规。
(2)招标採购法律法规。
2.3契约订立与效力
(1)要约和承诺。
(2)契约成立和生效条件。
(3)招标採购契约成立、生效的特殊规则。
(4)契约效力状态及其判定条件。
2.4契约履行与变更
(1)契约履行原则及抗辩权。
(2)契约变更。招标採购契约的变更限制。
2.5契约转让、解除和终止
(1)契约的权利转让、义务转让、概括转让。招标採购契约转让的限制。
(2)契约终止方式。招标採购契约的解除。
2.6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2)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3. 招标採购契约管理实务
3.1招标採购契约管理方法及其适用
3.2 招标採购契约规划的主要内容、方法、作用和步骤
3.3 招标採购契约的起草、签订、交底、履行、收尾、跟蹤等全过程管理要点
4. 建设工程契约管理
4.1 工程勘察设计契约起草、条款设定及契约管理要点
(1)勘察设计的主要内容和勘察设计契约套用特点。
(2)勘察设计契约的条款设定。
(3)勘察设计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2工程施工契约起草、条款设定及契约管理要点
(1)工程施工契约种类和套用特点。
(2)工程施工契约工作範围、工期、质量、价格、变更、竣工结算、索赔、违约等条款设定。
(3)工程施工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3工程总承包契约起草、条款设定及契约管理要点
(1)工程总承包契约种类和套用特点。
(2)工程总承包契约工作範围、发包人要求、设计档案与变更、契约价格与支付、竣工试验和验收、违约、索赔等条款设定。
(3)工程总承包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4 工程分包契约起草、条款设定及契约管理要点
(1)工程分包契约种类和套用特点
(2)工程分包契约工作範围、与总包契约的衔接、契约价格与支付、完工验收、索赔、契约解除等条款设定。
(3)工程分包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5. 国内货物买卖契约管理
5.1 国内货物买卖契约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国内货物买卖契约的套用特点。
(2)国内货物买卖契约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
5.2国内货物买卖契约订立及契约管理要点
(1)国内货物买卖契约重点条款及设定。
(2)一般国内货物买卖契约的签订与履行管理。
(3)招标採购国内货物买卖契约的订立与履行管理。
6. 国际货物买卖契约管理
6.1国际货物买卖契约的套用特点
6.2国际货物买卖契约相关惯例
(1)贸易术语的作用、分类及其选用;各类贸易术语在交付、风险、主要责任和费用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含义及区分。
(2)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运输单据的类别及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损失及费用。
(3)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方式的分类以及信用证的特点、类别及支付流程。
6.3国际货物买卖契约订立与契约管理要点
(1)国际货物买卖契约重点条款及设定。
(2)国际货物买卖契约的订立和履行管理。
7. 服务契约管理
7.1招标代理契约套用特点及契约管理要点
(1)招标代理契约条款设定。
(2)招标代理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7.2工程监理契约套用特点、主要条款设定及契约管理要点
7.3工程谘询契约种类、套用特点以及契约管理要点
(1)项目前期谘询契约主要条款设定。
(2)项目管理谘询契约主要条款设定。
(3)工程造价谘询契约主要条款设定。
8. 其他契约管理
8.1特许经营契约种类、套用特点、主要条款及契约管理要点
8.2担保契约的种类、套用特点。工程担保方式
8.3保险契约的种类、套用特点。工程保险主要内容
8.4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约的套用特点、主要条款设定
9. 契约争议解决管理
9.1契约争议的成因、类型、内容、解决原则和解决方式
9.2契约和解的特点以及促成和解的方法
9.3契约调解的特点、分类以及调解条款的约定
9.4契约仲裁的特点、适用範围以及仲裁条款的拟定
9.5民事诉讼的特点、适用範围以及诉讼管辖条款的拟定
考试样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选错不得分)
[示例1]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所有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标前完成的工作是( )
A.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档案
B.申请核准招标方案
C.编制完成招标档案
D.落实招标项目资金
答案:D
[示例2]
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500万元以公开招标方式採购一批技术複杂的成套设备。下列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正确的是( )。
A.採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
B.採购人代表2人,经济、技术专家5人
C.採购人代表1人,採购代理机构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5人
D.採购人代表2人,採购代理机构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6人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示例]
某公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5亿元,原计画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因工期紧张实际划分6个标段同时招标,可能造成的影响有( )。
A.降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B.吸引更多中小型企业投标
C.发挥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效率
D.增加招标人管理契约的工作量
E.增加中标人的获利空间
答案:A、B、D
三、问答题
[示例]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採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契约计价类型为单价契约。招标档案工程量清单中列有“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
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档案和投标报价修改函。该投标档案的投标函报价为9000万元,投标报价修改函载明:将投标报价9000万元降低5%,即调整为8550万元。但没有修改投标档案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报价。招标人最终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且该中标人有能力实施招标档案规定的暂估价专业工程。
在签订契约时,中标人认为签约契约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475万元。招标人认为签约契约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变。
[问题]
1.就签约契约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争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意见哪个正确?简述理由。
2.为避免类似争议,提出招标档案和评标工作的改进建议。
3.暂估价专业工程未经招标能否直接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完成?简述理由。
[解答]
1.招标人的意见正确。
理由:招标档案规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属于竞争报价範围,投标人只能回响,无权更改,其25万元降价额应该在其他报价项中抵扣。
2.招标档案和评标改进意见:
招标档案应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档案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档案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让投标人作澄清说明,以免签约中发生争议。
3.本暂估价专业工程不能由总承包人自行建设。
理由:包括在总承包範围内的500万元暂估价专业工程,各投标人没有经过竞争报价,实际上仍由招标人控制。且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超过了必须招标规模标準的,需要对该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后确定分包人。
四、计算题
[示例]
某货物招标项目的两个投标人报价的货款支付进度如下表:
单位: 万元
1月末
2月末
3月末
4月末
5月末
6月末
合计
投标人甲
5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0
投标人乙
500
500
1000
假定按月计算複利,月利率为1%,则现值係数表如下:
现值係数表
n
3
4
5
6
(F/P,1%,n)
1.030
1.041
1.051
1.062
(P/F,1%,n)
0.971
0.961
0.951
0.942
(P/A,1%,n)
2.941
3.902
4.853
5.795
[问题]
如果採购契约于第1个月初生效,且按照契约支付进度付款,按假定利率条件分别计算甲、乙两个投标人契约生效时的价款现值。
[答案]
投标人甲的现值:P=(万元)
投标人乙的现值:P=(万元)
五、案例分析
[示例]
[背景]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公路工程项目于2012年8月开始设计招标。共6家投标人按期提交了投标档案。开标后,招标人组建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6名从当地省政府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为招标单位基建办副主任何某,主管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已有7年,中专文秘学历,中级职称。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準备工作时,认为招标档案规定的评标标準和方法不符合大型公路工程设计评标特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调整了明显不符合设计评标特点的评审因素及其分值,以便为招标人选择设计方案最优的中标人。
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同时考虑到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每位评标专家分别负责一份投标档案的评审,其中何某主要负责分数核算和资格条件审查。
评标活动进行到一半时,评标专家B发现某投标档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其弟,于是提出迴避申请,要求招标人更换评标专家。招标人为了节约时间,直接邀请了某一具备评标专家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M入场评审。M到达评标室时,时间已经很晚。出于对专家B人品和能力的信任,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M直接沿用了专家B的评审结果。
评审完毕后,专家A对专家C负责评审的投标档案提出疑义,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籤字。经过协商,评标委员会决定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份投标档案进行覆核,3名专家提出当天已无法完成工作,建议延长一天评审工作。何某由于第二天还有重要会议,坚持要求评标必须按计画在当天完成。当天19时评标工作结束。
[问题]
1.何某能否作为招标人评标代表?简要说明理由。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準备阶段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分工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专家B迴避后,招标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程式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5.专家M的评审结果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6.专家A拒绝签字是否会影响评标报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7.何某坚持要求评标必须按计画在当天完成是否合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何某可以作为招标人评标代表。何某已任职公路工程管理7年,熟悉相关业务。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準备阶段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不合法。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招标档案没有规定的评标标準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因此,开标前制定和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不合法。
3.评标分工不可取。评标专家可以按专业特长分工评审各投标档案,并独立提出评审意见,然后按照评标规则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的评标结论。决不能让某评标专家单独评审某投标档案,并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内的权利应与其他评标专家相同。
4.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程式不正确。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一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在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5.专家M的评审结果无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被更换专家B的评审结果无效,更换后的专家M需要自行独立评审。
6.专家A拒绝签字不会影响评标报告效力。专家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如果拒绝签署且不书面说明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7.何某坚持评标必须在当天完成的要求不合适。因为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审会成员要求延长评标时间的,招标人应当延长。

后续事宜

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根据《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一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至登记有效期满后3个月。超过登记或在登记受理期限的,不予登记。

通过率

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已顺利结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正式下发《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準有关问题的通知》,4个科目合格标準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陆续公布考试成绩。协会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序号
地区
应考人数
四科一次通过人数
数量 排序
四科一次通过比率
百分比 排序
1
北京
3477
1393
1
40.06%
2
2
天津
756
168
17
22.22%
13
3
河北
1228
306
12
24.92%
9
4
山西
1852
308
11
16.63%
22
5
内蒙
907
90
25
9.92%
30
6
辽宁
1197
222
16
18.55%
17
7
吉林
727
107
22
14.72%
25
8
黑龙江
602
103
23
17.11%
21
9
上海
1015
487
8
47.98%
1
10
江苏
2439
764
4
31.32%
5
11
浙江
2076
688
5
33.14%
3
12
安徽
1158
376
9
32.47%
4
13
福建
783
225
15
28.74%
8
14
江西
554
136
21
24.55%
10
15
山东
2676
791
3
29.56%
6
16
河南
2627
576
6
21.93%
14
17
湖北
1856
360
10
19.40%
16
18
湖南
1003
240
14
23.93%
12
19
广东
2975
858
2
28.84%
7
20
广西
1032
160
19
15.50%
24
21
海南
515
92
24
17.86%
19
22
四川
2264
545
7
24.07%
11
23
贵州
393
53
29
13.49%
27
24
云南
930
145
20
15.59%
23
25
西藏
68
8
32
11.76%
28
26
重庆
777
166
18
21.36%
15
27
陕西
1395
245
13
17.56%
20
28
甘肃
362
53
28
14.64%
26
29
青海
197
19
31
9.64%
32
30
宁夏
321
36
30
11.21%
29
31
新疆
721
71
27
9.85%
31
32
兵团
436
78
26
17.89%
18
2009年招标师全国平均通过率为25.1%

2010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4个科目合格标準均为60分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61307人报名,实际应考人数44353人,应考比例72.35%。合格人数为8455人,通过率19.06%。其中,《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约为11.35%;《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通过率约为38.17%;《招标採购专业实务》通过率约为22.87%;《招标採购案例分析》通过率约为36.93%。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陆续公布考试成绩。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地区
应考人数
四科合格人数
排序
合格率
排序
北京
5859
1011
1
17.26%
2
天津
1319
152
20
11.52%
19
河北
1898
318
8
16.75%
3
山西
2061
283
11
13.73%
13
内蒙
1383
133
23
9.62%
24
辽宁
1784
269
12
15.08%
10
吉林
1245
141
22
11.33%
21
黑龙江
1043
111
24
10.64%
23
上海
1576
237
13
15.04%
11
江苏
4097
631
4
15.40%
9
浙江
3148
492
5
15.63%
6
安徽
1961
306
10
15.60%
7
福建
1303
159
19
12.20%
17
江西
1123
145
21
12.91%
16
山东
3944
715
3
18.13%
1
河南
2938
482
7
16.41%
4
湖北
2215
315
9
14.22%
12
湖南
1627
211
14
12.97%
15
广东
4650
736
2
15.83%
5
广西
1688
183
16
10.84%
22
海南
531
82
25
15.44%
8
四川
3642
485
6
13.32%
14
贵州
766
56
29
7.31%
30
云南
1833
160
18
8.73%
27
西藏
48
3
32
6.25%
31
重庆
1536
175
17
11.39%
20
陕西
2172
199
15
9.16%
25
甘肃
625
57
28
9.12%
26
青海
287
25
31
8.71%
28
宁夏
652
48
30
7.36%
29
新疆
1810
82
26
4.53%
32
兵团
558
66
27
11.83%
18
来自:中国招投标协会

2011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46419人报名,实际参考人数31703人,参考比例68.30%。合格人数4894人,通过率15.44%。其中,《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53.35%;《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通过率25.96%;《招标採购专业实务》通过率20.23%;《招标採购案例分析》通过率19.45%。
地区
报考人数
四科合格人数
合格率
数量
排序
百分比
排序
北京市
4704
744
1
23.33
2
天津市
953
93
17
13.50
14
河北省
1545
193
9
17.80
8
山西省
1696
166
11
13.74
13
内蒙古自治区
1292
76
21
8.79
25
辽宁省
1270
96
16
11.09
21
吉林省
859
64
24
11.70
19
黑龙江省
824
72
22
13.48
15
上海市
1145
206
8
25.72
1
江苏省
2654
341
4
20.74
3
浙江省
2319
291
5
20.08
4
安徽省
1321
173
10
17.91
7
福建省
692
85
19
19.50
5
江西省
836
78
20
14.97
12
山东省
3003
370
3
17.64
9
河南省
2259
250
7
12.98
16
湖北省
1447
116
14
12.82
17
湖南省
1168
141
12
16.38
11
广东省
3360
455
2
18.53
6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19
65
23
8.94
24
海南省
495
47
26
12.27
18
四川省
2515
282
6
16.74
10
贵州省
858
36
27
6.73
28
云南省
1639
90
18
9.13
23
西藏自治区
94
1
32
1.47
32
重庆市
1416
106
15
11.46
20
陕西省
1716
125
13
10.44
22
甘肃省
653
30
28
6.42
29
青海省
208
11
31
7.28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
459
14
30
4.32
31
新疆维吾尔族
自治区
1676
60
25
6.07
30
新疆兵团
324
17
29
7.59
26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2012年

招标师考试合格标準
科目名称
合格标準
试卷满分
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均为72分
均为120分
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
招标採购专业实务
均为60分
均为100分
招标採购案例分析
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试卷评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考试成绩已陆续在各地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公布。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準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5号),确定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四科科目合格标準均为每科试卷总分的60%,即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均为72分合格,招标採购专业实务、招标採购案例分析均为60分合格。
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51895人报名,实际应考35013人,应考率67.47%,考试合格人数为3977人,通过率11.36%。其中,招标採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为18.29%,项目管理与招标採购通过率为20.59%,招标採购专业实务通过率为20.17%,招标採购案例分析通过率为21.64%。
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地区
报考人数
四科合格人数
合格率
数量
排序
百分比
排序
北京
4441
473
1
17.07%
1
天津
1088
78
16
10.20%
14
河北
2191
245
4
15.31%
3
山西
2057
139
10
9.68%
17
内蒙
1485
64
23
7.36%
24
辽宁
1632
100
15
9.34%
19
吉林
993
58
25
9.22%
20
黑龙江
1128
72
20
9.54%
18
上海
999
106
14
14.54%
6
江苏
2201
229
6
15.05%
4
浙江
2083
207
8
15.73%
2
安徽
1629
166
9
14.93%
5
福建
929
60
24
9.90%
15
江西
710
71
21
14.37%
7
山东
3894
349
2
13.31%
8
河南
3058
240
5
9.90%
16
湖北
1624
74
18
6.65%
26
湖南
1436
113
12
11.78%
13
广东
3586
310
3
12.28%
12
广西
1283
73
19
8.30%
23
海南
472
32
27
8.42%
22
四川
2539
221
7
12.37%
9
贵州
1001
31
28
5.12%
29
云南
1778
76
17
6.83%
25
西藏
104
3
32
4.29%
31
重庆
1471
112
13
12.31%
10
陕西
1977
123
11
8.93%
21
甘肃
757
34
26
6.54%
27
青海
357
10
31
4.15%
32
宁夏
614
20
30
4.48%
30
新疆
2110
66
22
5.52%
28
兵团
279
22
29
12.29%
11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职业範围

招标师证书
2010年3月起,江西、吉林、瀋阳、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已开始领取招标师证书。
证书封面:
十八、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通知及(试行)
招标师证书封面招标师证书封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招标採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的规定,我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试行)
第一条为规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招标採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师,是指通过全国招标採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登记情况。
第四条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申请首次登记和再登记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登录指定的登记服务系统,依照规定的登记内容、流程和要求,完成线上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在填写线上登记信息的同时,应提供本人招投标工作业绩和信誉证明的书面材料。
第七条 申请再登记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信息或书面材料:
(一)按照招标师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前次登记3年来的工作业绩和信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前次登记内容的变更信息及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标师继续教育办法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另行制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
第八条 申请人登记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必要时,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第九条负责组织审核申请人的登记信息。首次登记信息审核合格的,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再登记人员信息审核合格的,在《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中注明“再登记合格”。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应取消登记,收回《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
(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子登记证书的;
(二)私自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电子登记证书的;
(三)在登记中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改正的;
(四)其他不宜登记的情形。
第十一条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登记,并将取消登记情况通知发证机构,由发证机构收回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第十二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通过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登记合格的招标师基本信息,建立招标师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十三条 鼓励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以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的招标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能力义务

为进一步规範招标投标活动,全面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规定》对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能力都做了具体要求。
招标师须履行遵法、保密、举报和学习等四个方面的义务:
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準和规範,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是要保守在招标採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是在招标採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採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与此同时,招标师还应具备在提供招标採购及其相关服务时的六项能力,即:
(一)熟悉招标採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採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採购工作计画、招标採购档案、招标採购契约文本、资格预审档案和招标採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採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採购契约、中标契约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採购相应契约;
(五)开展询价採购工作,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招标採购契约的结算和验收工作;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契约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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