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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_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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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
  • 部门:人社厅发
  • 文号:〔2013〕127号

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3〕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是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掌握仲裁理论和技能,把握仲裁工作规律和特点的专业性人才。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能力,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调解仲裁队伍。针对当前部分仲裁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还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状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培训大纲》规定了仲裁员履职所必须掌握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範,是仲裁员聘前培训的主要依据和业务培训的基本依据。
加强培训是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制定实施培训大纲是增强培训工作规範性、有效性及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重要措施,摆到重要位置。在仲裁员聘前培训中一定要按纲施训,夯实仲裁员基本功;在业务培训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仲裁实操技能等内容。要保证仲裁员培训时间,每名仲裁员每年脱产培训时间应不低于40学时。
现将《培训大纲》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实施《培训大纲》及培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部调解仲裁管理司。
附属档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22日

培训大纲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

第一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理论摺叠

第一章 劳动法律基础知识
基本要求:
了解:劳动法律关係的特徵,与民商事法律关係的区别与联繫。
理解:劳动法律的构成、基本结构、劳动法律在保护劳动者方面的作用。
掌握:劳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劳动法律的基本原则,劳动关係的概念、特徵、类型和协调体系。
培训内容:
劳动法概述
概念、基本原则和体系
调整对象
主体
第二节 劳动关係
劳动关係的概念及特徵
集体劳动关係与个别劳动关係
劳动关係的协调体系
特殊劳动关係
劳动法律关係
劳动法律关係的概念与事实劳动关係的区别
劳动法律关係构成的要素
劳动法律关係的运行
第二章 争议处理制度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争议及争议处理制度的概念。
理解:争议原因、类型及特徵。
掌握:争议处理制度特点、作用、方式;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依据。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争议的概念、特徵、性质和分类
概念和特徵
性质和分类
第二节 争议处理制度、方式和机构
处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处理方式
处理机构
第三节 争议处理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
作用
第四节 争议处理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及时原则
着重调解原则
第五节 争议处理的一般依据和特有依据
一般依据
特有依据
第三章 争议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基本要求:
了解:争议的基本处理方式。
理解:争议处理基本方式的特点。
掌握: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几种争议处理程式和方法。
培训内容:
第一节 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的概念、特徵
协商和解的範围、基本程式、方式
和解协定
协商和解的效力
协商和解与调解、仲裁的关係
第二节 调解
调解的概念、特徵、依据、类型
调解组织、调解员
调解的原则、程式、时限
调解协定书及效力
调解方法、技巧
调解与仲裁的衔接
重大争议调解协调机制
第三节 仲裁
仲裁的概念和特徵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和性质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仲裁庭的概念和组成
仲裁员的条件和聘任
仲裁员的管理和监督
仲裁活动的监督
第四节 诉讼
诉讼一般规定
诉讼程式
裁审衔接
人民法院审理争议案件的程式
人民法院处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
执行
第四章 人事争议仲裁的基础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历史沿革;聘用制度的意义,聘用制度与原人事管理制度的区别;辞职、辞退、离职政策的适用对象及範围。
理解: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特点、时效;聘用契约的作用,聘用契约与劳动契约的区别,聘用契约的种类;辞职、辞退、离职政策的作用,与聘用制度的区别。
掌握:人事争议仲裁的主要内容和处理方式。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人事争议仲裁概述
1.人事争议
2.人事争议仲裁的历史沿革、性质和特徵
3.受案範围
4.管辖
5.时效
6.特点
第二节 聘用契约
1.聘用制度的意义,与原人事管理制度的区别,签订聘用契约的组织程式和基本程式
2.聘用契约的种类、适用的範围和形式
3.聘用契约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4.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聘用
5.聘任制公务员概念、特点,聘任契约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6.军队文职人员的概念、岗位等级,文职人员聘用契约的签订、续聘和解聘
第三节 解除人事关係
1.辞职、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的概念、政策适用对象及範围
2.辞职、辞退、离职(自动离职)政策的作用,与聘用制度的区别
3.法律后果

第二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式法基本知识摺叠

第一章 争议仲裁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理解:相关的概念和特徵。
掌握:受理範围与管辖;争议仲裁原则;争议仲裁证据及其种类。
培训内容:
第一节 受理範围与管辖
受理範围
管辖
第二节 仲裁参与人
当事人
代理人及其种类
第三人
其他参与人
第三节 仲裁证据
证据及其种类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调取证据的相关要求
证据保全和鉴定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质证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四节 仲裁时效
时效的概念及意义
时效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
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时效的中断、中止
第二章 仲裁程式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的基本程式。
理解:仲裁的程式特点。
掌握:仲裁活动的流程;仲裁文书的特点;送达的几种方式;仲裁时限。
培训内容: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仲裁申请
立案审查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答辩书和反申请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调解建议书
第二节 开庭审理
开庭前準备
庭审程式
仲裁程式的中止和终止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三节 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製作的原则
庭审笔录製作的标準与规範
庭审笔录确认
第四节 决定和裁决
概念
决定
仲裁裁决的作出
先行裁决
先予执行裁决
撤销
7.撤诉、调解和裁决
8.终局裁决
第五节 期间与送达
法定期间
送达方式及要求
第六节 仲裁监督
1.仲裁活动监督
2.仲裁事后监督
3.裁决书补正
第七节 涉外争议处理
概念、特点
处理原则
第八节 集体争议处理
概念、特点
处理原则
第三章 仲裁文书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文书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理解:仲裁文书製作的要求。
掌握:各类仲裁文书的书写、製作。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仲裁文书概述
概念
特点
製作要求
文书种类
写作要求
第二节 仲裁文书的作用
解决争议
凭证和依据作用
宣传和引导作用
第三节 仲裁文书的种类
一、仲裁申请阶段文书
申请仲裁须知
仲裁申请书
口述申请笔录
收件回执
集体争议案件推举代表人申请书
二、立案审查阶段文书
立案组庭审批表
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答辩书
放弃(减少)答辩期同意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託书
指定代理人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证据清单
关于移送案件管辖的函
案件移送接收回执
三、庭前準备阶段文书
1.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2.迴避申请书
3.协助查询函
4.委託鉴定/勘验函
5.调查笔录
6.庭前调解建议书
7.庭前调解笔录
四、开庭审理阶段文书
旁听人员登记表
庭审笔录
仲裁庭评议笔录
案件延期处理审批表
案件中止处理审批表
五、结案阶段文书
撤回仲裁申请书
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仲裁调解书
仲裁裁决书
仲裁决定书
仲裁结案审批表
六、送达阶段文书
送达回证
裁决书送达证明
公告
七、归档文书
仲裁案卷
案卷目录
备考表
八、其他文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移送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函
仲裁建议书
仲裁员办案监督表
仲裁案件回访登记表

第三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法基础知识摺叠

Ⅰ 劳动基準篇
第一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基本要求:
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休息时间的含义。
理解:现行立法关于工时标準、工时形式、休假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掌握:标準工时、非标準工时以及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计算方法。
培训内容:
第一节 工时立法
概念和划分
工时立法的起源和发展
工时立法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第二节 工时标準和工时形式
工时标準
工时形式
第三节 休假
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
探亲假
其他假期
第四节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概念
待遇
第五节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与补偿
概念和形式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
法律责任
第二章 工资
基本要求:
了解:工资的概念、职能、构成和形式。
理解:工资立法现状、工资保障制度的要素。
掌握:工资构成和形式、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最低工资。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工资的概念和职能
工资立法的原则
劳动者的报酬权、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权、国家的工资管理权
第二节 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
工资构成
工资与报酬的区别与联繫
工资形式
以工资为基数的用途
第三节 工资保障
最低工资概念、组成、制定
社会平均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
工资支付保障
特殊工资保障规定
第三章 劳动保护
基本要求:
了解: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
理解:劳动保护的含义、任务和方针、劳动保护关係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徵
劳动保护法律的概念和立法概况
劳动保护法律体系
劳动保护关係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劳动卫生技术规程
第三节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四节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节 法律责任
劳动法、劳动契约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法律规定
Ⅱ 劳动关係协调篇
第一章 劳动契约
基本要求:
了解:劳动契约概念特点、种类,先契约义务、劳动契约的订立、条款、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后契约义务。
理解:劳动契约的作用,与民事契约的区别,与劳动规章制度和集体契约的区别。
掌握:劳动契约生效、劳动契约几种期限、劳动契约的履行变更、劳动契约终止的法定情形、劳动契约解除的条件、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契约的赔偿金。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劳动契约的概念、效力及与劳动关係的关係
劳动契约的特点
劳动契约与相近民事契约的区别
劳动契约的分类
第二节 劳动契约的形式和内容
劳动契约的形式
劳动契约的内容
3.未正确履行或变更劳动契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劳动契约的订立和续订
劳动契约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无固定期限契约的认定及处理
劳动契约的法律效力
试用期
服务期
保密协定
竞业限制
未订立和未续订书面劳动契约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劳动契约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契约的履行
劳动契约的变更
第五节 劳动契约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契约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契约解除的条件
劳动契约解除的程式
劳动契约终止的情形
劳动契约解除、终止的法律后果
经济补偿与违法解除劳动契约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 集体契约
基本要求:
了解:集体契约的含义和特徵、集体契约制度的要素。
理解:集体契约制度的意义、集体契约制度变迁的方向、集体契约的法律效力、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内调整劳动关係的作用。
掌握:学会分析集体契约条款、处理好集体契约与劳动法律、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契约的关係。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集体契约概念
集体契约的立法概况
集体契约的意义
集体契约与劳动契约的区别
第二节 集体契约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集体契约的订立
集体契约的效力
集体契约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工会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含义、特徵、制定模式。
理解: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内调整劳动关係的作用。有效要件和法律效力,纪律处分的制度要素。
掌握:规章制度概念、制定方法、程式。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的证据功能。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概念
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渊源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制定、修订程式
协商程式
告知程式
第三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有效要件
效力的表现
集体契约、规章制度、劳动契约的效力关係
第四章 三方协商机制
基本要求:
了解:三方协商机制的意义。
理解:三方协商机制的机构特点、功能。
掌握:三方协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係中的作用。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三方协商机制的产生与发展
1.概念
2.发展过程
第二节 三方协商机制的机构、功能与运行
1.机构构成
2.运行特点
第三节 三方协商机制在中国
1.现状
2.特点
第五章 劳动保障监察
基本要求:
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及其体系。
理解: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徵、形式和制度要素。
掌握: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在劳动基準监督中的作用。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概述
概念
形式
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和客体
劳动保障监察主体
劳动保障监察客体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和管辖
职责
管辖
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普通不立案检查程式
普通立案检查程式
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
劳动保障检查程式
第五节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与联繫
区别
联繫
Ⅲ 特殊(非标準)劳动关係篇
第一章 劳务派遣
基本要求:
了解:劳务派遣的概念。
理解:人力资源市场中劳务派遣的作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结构与问题。
掌握: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培训内容:
第一节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概念、特徵
国际上劳务派遣就业方式的由来
国际劳工公约与劳务派遣
我国劳务派遣的由来与特徵
第二节 劳务派遣的法律规範
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的适用範围
劳务派遣劳动契约的特点
劳务派遣协定
被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与待遇
用工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劳务派遣三方关係中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係及法律规範
基本要求:
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理解:人力资源市场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作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结构与问题。
掌握: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培训内容:
第一节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契约形式与特点
第二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範
非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
Ⅳ 社会保险篇
第一章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保险的含义、特徵和历史沿革;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趋势。
理解: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要素,理解各险种的制度要素。
掌握:我国社会保险争议的含义、範围、处理及与诉讼的衔接。
培训内容:
第一节概述
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的特徵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区别
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之区别联繫
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
职业性社会保险与非职业性社会保险
第二节 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要素
社会保险法律关係
社会保险参保主体与缴费主体
社会保险关係与劳动人事关係的关係
社会保险结构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
第三节 社会保险争议
1.社会保险争议的含义
2.社会保险争议的範围
3.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的原则
4.与诉讼的衔接
第二章 主要社会保险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含义、特徵和历史沿革;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趋势。
理解:社会保险的基本要素,各险种的制度要素。
掌握:我国各种社会保险的现状及特点,尤其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与特点,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特点。
培训内容:
第一节 养老保险
概念
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的内容、标準和给付
第二节 失业保险
概念
失业保险的对象和条件
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第三节 工伤保险
概念
工伤的範围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用人单位责任
第四节 医疗保险
概念
医疗保险待遇的内容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五节 生育保险
概念
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
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
第六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社会保险基金概念和基金安全
社会保险关係的转移接续

第四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摺叠

第一章 民法相关知识
基本要求:
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係的特徵、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契约、违约责任、缔约责任、侵权责任、民事代理。
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契约、违约责任、缔约责任、侵权责任等概念及与劳动法律的关联。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的有效与否
民事责任
第二节 民事契约
概念
契约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节 诉讼时效与期限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
期限的含义、效力
第四节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徵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的形态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範围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
基本要求:
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範围;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概念;诉的概念和特徵;当事人、代理人、民事证据概念与特徵;期间与送达的概念。
理解:诉的要素、种类、诉的合併与分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对证据划分的标準;期间的意义与送达的效力。
掌握: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民事证据,期间与送达,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执行与强制执行。
培训内容: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解决方式、民事诉讼的特徵
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诉
诉的概念、诉权与起诉
诉的要素
反诉
第三节 管辖
案件管辖、管辖权异议及处理
第四节 当事人
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徵
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第五节 民事证据
民事证据的概念与分类
诉讼证据及证据规则
第六节 期间、送达
期间的概念
送达的概念
第七节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的概念和性质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
调解书及调解效力
第八节 法院判决
1.一审判决
2.二审判决
3.再审与抗诉
第九节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先予执行的概念与适用範围
第十节 执行程式
执行和执行程式
执行措施
第三章 仲裁法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的概念与特点、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理解: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係、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
掌握:仲裁法关于仲裁适用範围、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仲裁概述
1.仲裁的概念
2.仲裁的特点
3.仲裁的类型
4.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係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民事仲裁的区别
第二节 仲裁法概述
1.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
2.仲裁的範围
3.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五部仲裁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範摺叠

第一章 仲裁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员自身职业特点。
理解:仲裁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仲裁职业活动中能够充分体现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仲裁员的职业要求
道德要求
专业要求
职业目标
第二节 仲裁员的职业道德
特点
基本要求
第二章 仲裁员行为规範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员行为规範的特点。
理解:仲裁员行为规範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仲裁职业活动中遵守的行为规範。
培训内容:
第一节 仲裁员行为规範的特点
含义、特点
遵守行为规範的重要性
第二节 仲裁员行为规範
行为準则
行为原则
行为规则
行为纪律
职业操守
职业活动中的仪容仪表、言语、举止
第三节 仲裁员的语言规範
仲裁员语言规範的意义
仲裁员规範用语
附录:法律法规政策目录

附录

法律法规政策目录

法律摺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公布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契约法
(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契约法》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公布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法规摺叠

失业保险条例
(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布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38号公布 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513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514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契约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 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公布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摺叠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2000年10月1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 2000年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2001年5月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 2001年5月2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发布 自2001年5月27日起施行)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範围规定
(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颁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资规定
(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3年1月2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公布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集体契约规定
(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5年6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公布 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发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7年1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经人事部部务会审议通过 2008年2月15日人事部令第9号发布 自2008年2月15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08年7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9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2010年1月19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8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2010年1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公布 自2010年1月20日起施行)
工伤认定办法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9号发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发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2011年11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公布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 卫生部令第91号公布 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其他档案摺叠

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1981年4月6日)国发〔1981〕52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準的通知
(1991年12月31日) 国发〔1991〕74号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2002年7月3日) 国办发〔2002〕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档案的通知
(2011年7月24日)国办发〔2011〕37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1年3月23日)中发〔2011〕5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1年8月2日)中办发〔2011〕28号
中央综治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
(2011年4月22日)综治委〔2011〕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覆
(1998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1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2日公布 自1998年9月9日起施行) 法释〔1998〕24号
关于确认仲裁协定效力几个问题的批覆
(1998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29次会议通过 自1998年11月5日起施行) 法释〔1998〕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準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2000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8次会议通过 2000年7月10日公布 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法释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2001年4月16日公布 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01〕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6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8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27 日公布 自2003年9月5日起施行) 法释〔2003〕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契约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覆
(2004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 2004年7月26日公布 自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 法释〔200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14日公布 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6〕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13日公布 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2013年1月16日公布 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法释〔2013〕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 2013年1月18日公布 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3〕4号
关于对聘任契约解除或期满后的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社会保险关係适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2006年12月25日) 法〔2006〕332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人民法院对经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驳回起诉后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复函
(2005年10月17日) 法办〔2005〕4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覆
(2004年4月30日)法函〔2004〕3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2009年7月24日)法发〔2009〕45号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1990年9月8日) 人调发〔1990〕19号
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1年5月31日) 人调发〔1991〕14号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1992年10月16日) 人调发〔1992〕18号
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
(1994年11月14日)劳部发〔1994〕447号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契约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3日 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
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14日)劳部发〔1994〕504号
关于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与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受理的通知
(1995年6月5日) 劳部发〔1995〕252号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5年8月4日) 劳部发〔1995〕309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1995年12月14日) 人核培发〔1995〕153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6年1月22日 )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係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1年9月28日)劳社部发〔2001〕13号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3年5月30日) 劳社部发〔2003〕12号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10日)国人部发〔2003〕61号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4年9月6日) 劳社部发〔2004〕22号
关于确立劳动关係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2月29日)劳社部发〔2005〕36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6年7月4日)国人部发〔2006〕70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年8月31日)国人部发〔2006〕87号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2006年12月22日)劳社部发〔2006〕46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2007年7月6日)劳社部发〔2007〕28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髮放办法的通知
(2008年6月18日)人社部发〔2008〕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
(2009年1月1日) 人社部发〔2009〕3号
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5月27日)人社部发〔2009〕52号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2009年10月30日) 人社部发〔2009〕12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年3月30日)人社部发〔2010〕22号
关于进一步规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8日)人社部发〔2010〕92号
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2011年1月28日)人社部发〔2011〕14号
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2011年8月15日)人社部发〔2011〕88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档案精神的通知
(2011年12月26日)人社部发〔2011〕133号
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2011年1月28日)人社部发〔2011〕14号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
(2012年2月9日)人社部发〔2012〕13号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
(2013年1月14日)人社部发〔2013〕2号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3年4月25日)人社部发〔201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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