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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南半球也设有“宣慰司”,宣慰司是什么机构,有哪些作用

原创版权 未知作者:缘起 字体大小选择: [ ]

  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明朝的“三宣六慰”呢?实际上,三“宣”的“宣”就是宣抚司,六“慰”的慰即为宣慰司。
  
  明朝曾经在今缅甸阿瓦设立缅甸宣慰司,在今老挝琅勃拉邦设立老挝宣慰司。也就是说,明朝曾经统治缅甸和老挝部分地区。更厉害的是,明朝还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巨港设立了旧港宣慰司,把统治版图延伸至南半球。
  
  那这个宣慰司具体是什么?又具备着哪些作用呢?
  
  一、宣慰司是什么?
  
  在介绍宣慰司之前,先来看一下宣慰。宣慰,就是皇帝派遣朝廷大臣代表自己去视察某一地区,在那个地区传扬政令,从而抚慰百姓。
  
  “宣慰”一词在明朝古籍中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的。这里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廷议以廷弼熟边事……宣慰辽东。”这讲的就是萨尔浒之战后,明军大衰,辽东地区军民逃窜。熊廷弼手持万历皇帝赐予的尚方宝剑,劝归流民,杀庸官,造武器,加强了明军在辽东地区的守备。“司”有着“主持经营”的含义。
  
  通过解释“宣慰”和“司”的含义,我们就不难理解宣慰司的概念了。其实,宣慰司就是明朝设置的主要管理边境地区的一个地方行政机构,宣慰司的长官被称为宣慰使,主要从当地望族或权贵选出,可以世袭。
  
  宣慰司管辖的是明朝的领土,所以长官宣慰使要经过皇帝册封。就如永乐年间,那罗塔派遣使者向中国朝贡,并“乞命以职”,朱棣于是赐冠服、印章,封他为缅甸宣慰使司。
  
  明廷对宣慰司亦有调解、保护的责任。
  
  二、明朝为什么要设立宣慰司?宣慰司有哪些作用?
  
  1.守备军事明朝疆域广大,需要有一定的军事力量才能维持统治。《明太祖实录》就记载了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对武力的看法:“御边之道,固当示以威武,尤必守以持重”。朱元璋认为,在边境建立一支军队是很重要的。军队可以显示朝廷的威严,又可以防范风险。
  
  在辖区发生骚乱时,宣慰司可以调动军事力量来设法摆平。如“永顺宣慰彭明辅等击之,贼仓猝渡河”。正德年间,陕西爆发了刘惠、赵鐩组织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农民军南下,迫近永顺宣慰司所辖的湖南,所以永顺宣慰司十分机警地选择出兵打击,维护中央的利益。
  
  2.反映边事宣慰司的设立可以使中央得知边境的一些棘手状况,快速做出行动,以此减少边境隐患。如洪武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缅中宣慰使卜剌浪遭受麓川土司思伦侵占领土,于是准备好贡品,派遣使者向明廷告状。朱元璋于是派遣李思聪、钱古训等人调解,解决问题。
  
  3.增收固疆宣慰司还有向明廷纳贡的义务。一般来说,宣慰使要准备好当地优品,再令使者持礼部铸造的符牌上京纳贡。纳贡对中央是一举多得的,其不只可以维系宣慰司与中央的交流,增加中央收入,还可以检验宣慰司对中央的态度,甚至还可以成为宣慰使谢罪的途径。比如说永乐时的缅甸宣慰使那罗塔曾经因好斗犯错,而后也是乖乖地遣使、进贡、谢罪。
  
  可以看得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宣慰司的设立有助于明朝巩固边疆、减少割据、增收固疆。但拥有众多优点的宣慰司,在明朝中后期已然走向了瓦解和崩溃。
  
  三、为什么宣慰司制度会瓦解?
  
  1550年,缅甸东吁王朝开始向明朝边境的宣慰司发起进攻。东吁王朝节节胜利,一度攻占了明朝的“三宣六慰”。明军后来出兵反击,也只收回了车里宣慰司。至此,明朝宣慰司制度渐渐走向瓦解和崩溃。笔者认为,宣慰司制度瓦解跟明廷治边策略中的“以夷制夷”以及“宽猛适宜”的缺陷有关。
  
  1.“以夷制夷”策略的隐患历代帝王擅长用“以夷制夷”策略治边,明朝帝王也不例外。可以用“以夷制夷”的两层含义来解释宣慰司的设立。
  
  第一层含义,就是给予边境地方的土司合法权力,比如说让这些权贵成为宣慰使。然后让这些权贵来治理地方,显示中央的民主和大方。
  
  第二层含义,就是册封邻近土司势力,让土司之间形成天然的制约。比如说在木邦宣慰司附近设立缅甸宣慰司。
  
  可以得知,“以夷制夷”的好处在于显示中央民主,又利用了地方矛盾。
  
  可这个策略是有许多隐患的。在《明史》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片段:“麓川宣慰使思任发叛”、“播州宣慰杨烈杀长官王黼”等。得势的宣慰使可能不会体谅中央的民主,而会为所欲为,甚至反抗中央。而相邻的宣慰使为了攻占土地,获得更多的权势,也不惜发动战争。这时,边境的纠纷就多起来了。中央如果不好好调解,就会激化更多的矛盾。
  
  明英宗调解木邦宣慰司及其下部孟密的矛盾时,处理不当,反而引起了滇西动乱,有些滇西土司还趁机投奔缅甸。这就是个反面例子。而明朝中后期朝政松弛,对边境的控制大不如以前。这大大激化了边地与中央的矛盾,助长了宣慰使的离心力,也让宣慰司制度更快崩溃。
  
  2.“宽猛适宜”政策的隐患《明太祖实录》里有这么一句话,可以体现了明朝对边境地区的治理观,那就是“驯服之道,在宽猛适宜”。“猛”,大家都知道是用武力措施,那“宽”是什么呢?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永乐年间,缅甸宣慰司那罗塔杀了孟养宣慰使刀木旦和他的长子,还侵占了刀木旦的土地。明廷知道了这件事,派张洪问罪。那罗塔便灰溜溜地把土地还给孟养,然后遣使去谢罪。结果朱棣说了一句“蛮既服辜,其释不问。”然后还是把宣慰使的信符给了那罗塔,让他三年来纳贡一次。
  
  明朝皇帝对宣慰使宽容,是因为他们相信人性本善,“好善恶恶,人情所同”,这跟犯错的人是中原人还是边境人没有关系。乍一看,这是很仁慈的举动。可细细琢磨起来,这是治标不治本的。犯错的宣慰使,可能只是惧怕明廷的权势,但不一定是真心地反省认错,以后还有可能犯类似的错误。
  
  而明廷的“宽”,又体现在对宣慰司管理的松弛。这里举一个例子。嘉靖时,孟养宣慰使思伦和孟密土司等攻占缅甸宣慰司,缅甸宣慰使莽纪岁的儿子莽瑞体逃往暹罗避难。而明廷拿出金子红牌调解无效后,又对莽瑞体子承父职的请求置之不理。这致使孟养宣慰使极其得意,而莽瑞体十分失意。莽瑞体于是自立为王,彻底站在了明朝的对立面。
  
  宣慰司制度,在明朝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证了地方的社会秩序,也巩固了中原王朝的统治。但古代由于交通等各方面的原因,边远地方与中央缺少足够的交流,宣慰司制度也由此带来了很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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