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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一章的逻辑演绎方法探析

原创版权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06期作者: 字体大小选择: [ ]

《资本论》第一章的论述方法主要是演绎方法,其中既有形式的演绎,又有辩证的演绎。形式演绎法体现在理论表述上所采用的三段论推理方法;辩证演绎法主要体现在分析商品价值时所运用的黑格尔的“个别——普遍——特殊”的辩证演绎三段式。

  [摘 要]对《资本论》第一章逻辑方法的探讨,必须以辩证逻辑的视角,从对第一章内容的逻辑分析入手,才能有新的收获。《资本论》第一章的论述方法主要是演绎方法,其中既有形式的演绎,又有辩证的演绎。形式演绎法体现在理论表述上所采用的三段论推理方法;辩证演绎法主要体现在分析商品价值时所运用的黑格尔的“个别——普遍——特殊”的辩证演绎三段式。这里所谓的运用只是为了说明商品的有关理论问题的“借用”。其实,马克思在这里借助于黑格尔的三段式,对“商品——劳动——货币”的演化史所作出的研究成果,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出发的,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探讨《资本论》第一章的写作方法,有利于把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的深刻内涵,也是理解其中深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前提,对我们分析解决日常其他问题也是大有裨益的。在此,笔者试图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个视角,概括出《资本论》第一章的逻辑方法。通览《资本论》,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在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论著中,确实做到了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统一、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统一、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的统一、归纳法与演绎法的统一。但我们在这里仅从演绎方法的角度略述拙见,以飨读者。

  一、《资本论》第一章的形式逻辑演绎方法

  搞清《资本论》第一章的论述方法对于理解本书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十分必要。笔者认为,《资本论》第一章的表达方法主要是逻辑上的演绎法。这里讲的“演绎法”,首先是形式逻辑的三段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所运用的主要论证方式正是三段论式。马克思引用了“一切事的开头总是困难的”这句为实践证实了的鲜为人知的“公理”为依据,通过三段论第一格的AAA式,证明了“第一章是最难理解的”这一论题。如果把这一论证过程展开,就是下面两个三段论推理:(1)一切事情的开头总是困难的;所有科学的开头都是事情的开头;所以,所有科学的开头总是困难的。(2)所有科学的开头理解起来是困难的;《资本论》第一章是科学的开头;所以,对《资本论》第一章的理解是困难的。马克思只不过用了极其精炼的语言表述了这一复杂论证过程而已。再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中说:“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这实际上是形式逻辑中三段论省略式的运用。如果把省略的大前提补充上,其完整形式的三段论则是:凡隐藏在简单价值形式中的东西分析起来都是困难的;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是隐藏在这个简单价值形式中的东西;所以,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分析起来都是困难的。在论及“从一般价值形态到货币形式的过渡”时,马克思说:“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本身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这当然也是一个三段论省略式。将其展现出来就是:凡具有价值形式的(物)都可归于一种商品;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的一种形式;所以,它(一般等价形式)可归于一种商品。像这样采用形式三段论方式进行的论述,在《资本论》第一章中可以说俯拾皆是。我们知道,三段论是传统逻辑演绎方法的代表,只要前提真实、形式有效,其结论必真无疑。应该说,马克思所用的传统逻辑三段论演绎法,不仅形式有效(符合逻辑规则),而且据以为推的前提命题也都是真实可靠的,具有莫大的论证性与说服力,有着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为我们科学严谨地论证问题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二、《资本论》第一章的辩证逻辑演绎方法

  在表述上,《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除了运用了形式逻辑三段论法之外,更主要的是运用辩证演绎法。因为这一章的逻辑结构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方法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在这里所用的论证方法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三段式的比较分析中,加以说明。

  黑格尔在其晚期的最后一部著作《法哲学原理》中,曾经就他所使用的逻辑方法,作过一个总结性的论述,他指出:“这里同样以(我在)逻辑学中所阐明了的方法为前提。根据这种方法,在科学中,概念是从它本身发展起来的,这种发展纯粹是概念规定内在的前进运动和产物。”“概念的运动原则不仅消溶而且产生普遍物的特殊化,我把这个原则叫做辩证法。”话语虽简约,却极其深刻地体现了黑格尔辩证方法的精髓。事实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应用的逻辑方法,尤其是第一篇第一章关于价值理论的演绎法,正是对黑格尔上述逻辑思想的具体运用。马克思本人也曾说过:“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是,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黑格尔对于科学的最大贡献,是创造了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辩证逻辑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各种科学领域中的概念系统,都应该被组织成一个体现事物历史发展进程的历史概念的集合。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曾证明,一切历史概念的集合,概念的自身运动,都是通过由个别物向普遍物以及由普遍物向特殊物的对立运动而实现的。他说:“个别的东西被提高到它的普遍性之中,或者说,普遍的东西在其现实中个别化了,两者是一回事。”因此,在《逻辑学》中,黑格尔提出了这样一个演绎三段式:

  个别——普遍——特殊

  (正题)(反题)(合题——个别与普遍的综合)

  黑格尔认为:“‘个别——普遍——特殊’这种推论,就其本身看来,是形式推论的真理。”从商品价值的逻辑分析中,不难看出:马克思两次运用了黑格尔逻辑学的这个演绎三段式。

  马克思对于商品价值的逻辑分析,首先是从分析商品价值的二重性开始的。他指出,一切商品都是对人类具有效用、具有“使用价值”的单一物。而在个别商品与个别商品的交换中,这些单一的商品显示了自身隐蔽着的普遍性价值——交换价值。马克思说:“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商品之所以具有交换关系,就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由单一商品的个别性价值向一般性价值的逻辑发展。由此我们可以领会到,马克思实际上是在将“单一使用价值”和“普遍使用价值”抽象化为一般交换价值,又将一般交换价值具体化为“单一使用价值”和“普遍使用价值”。这里体现了他的辩证思维的亮点。

  马克思进而讨论了商品之所以能从使用价值抽象为交换价值的原因。他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商品作为劳动产品的交换,实际上就是不同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在这种交换中,单一的、具体的劳动,通过物化和异化的形式,被转化为抽象的、普遍的劳动。马克思说:“私人劳动应该直接表现为它的对立面,即社会劳动;……抽象的一般劳动,……个人劳动只有通过异化,才实际表现为它的对立面。”由此又可以把“普遍的人类劳动”抽象为:“单独的具体劳动”和“单独的抽象劳动”。马克思指出,由具体劳动向抽象劳动的转化,绝非仅仅发生于经济学家的头脑中,而是时时刻刻现实地发生在商品交换的市场上:“私人生产者的头脑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只是反映在从实际交易,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形式中。”请注意,马克思关于商品的“二重”性一说,是就剖析商品体内部的矛盾的两个方面说的,并未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只是停留在直观的抽象上面。《资本论》属于政治经济学理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纯逻辑的东西,属于哲学范畴。马克思在这里只是借用了黑格尔的方法来说明经济问题。因此,这种逻辑抽象同时也是对客观的抽象,亦即黑格尔所说的:“这种辩证法不是主观思维的外部活动,而是内容固有的灵魂。”在论证了具体劳动向抽象劳动的转化后,马克思指出:“这些物品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2由上面的简要分析不难看出,在由商品价值二重性向价值实体范畴的演绎分析中,马克思运用了黑格尔“个别——一般——特殊”的辩证三段式,即:

  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交换价值抽象劳动}→(个别)→(一般)→(特殊)

  不仅如此,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由简单价值关系向货币形式转化时,再次运用了黑格尔的三段式:“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的商品(不管是哪一种商品都一样)的价值关系。”即“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

  马克思进而分析了简单价值形式的总体——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他指出:“个别的价值形式会自行过渡到更完全的形式”;“商品的个别的价值表现就转化为一个可以不断延长的、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的系列。”即:

  “z量商品A=u量商品B,或=v量商品C,或=w量商品D,或=x量商品E,或=其他”

  在这里,实现了个别商品的价值关系向商品的一般等价形式的过渡,即:

  A=B=C=D=……n=x(这里的x,表示商品的一般等价形式)

  马克思指出:“一般价值形式的出现只是商品世界共同活动的结果。一个商品所以获得一般的价值表现,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同时也用同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每一种新出现的商品都要这样做。”这“同一个等价物”就是所谓的货币。

  马克思通过考察商品和货币的发展史指出,许多种不同的特殊商品——例如贝壳、牲畜、粮食、金属,在交换史上都曾经担当过这种一般等价物、价值实体的功能。因此货币的产生具有必然性。由于金银天然具有美学的和其他属性的优点,因此最终被人类选择为最宜于担任货币职能的金属。所以,“‘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功能而得到证明。”通过货币的产生,“商品成为一般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因为一切商品能够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于是,由商品的个别交换关系出发,通过过渡为商品普遍交换的一般等价形式,直到商品的一般价值凝集于一种特殊商品——贵金属物上,就又经历了一个“个别——一般——特殊”的三段式过程。即:实物交易→抽象价值→货币

  通过这个三段式的分析,马克思同时也揭示了货币起源和货币崇拜的形式,即:“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

  还应当指出,马克思对于商品、劳动、价值的分析,既是逻辑分析又是历史分析。因为,货币的逻辑发生过程,同时显示了它自身的历史发生过程。从个别性的以物易物式的交换,到普遍的市场经营贸易,再到一般等价物的选择和金银货币的出现,这正是一切民族早期经济史的共同历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体上解读《资本论》第一章所用的形式逻辑演绎方法,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其中所用的辩证演绎法与黑格尔先验三段式之间存在的关系。与古典经济学所应用的经验分析方法不同,马克思在他的经济研究中,自觉地引入了思辨的逻辑方法(即辩证法),所以他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谈到自己的经济方法时说:“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的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所不同的是,在黑格尔看来,历史的东西是对逻辑理性的证明;而在马克思看来,恰恰相反,逻辑的东西来自于对历史过程的分析与综合。黑格尔说:“在哲学的认识中,概念的必然性是主要的东西;生成运动的过程,作为成果来说,是概念的证明和演绎。”而马克思则在《资本论》中指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马克思还告诫人们:“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资本论》的读者们如果不深入思索,往往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商品”一章的论述只不过是沿用了黑格尔的“个别——一般——特殊”这样一个先验的三段式结构演绎出来的。但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前提或出发点不同: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法从总体来说是唯心的、先验的,而马克思在这里只是借用了黑格尔的那种长于分析问题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把“倒立着的辩证法”给顺过来了,其关键在于加入了唯物主义的前提,即由唯物主义的历史前提出发,而不是由先验的范畴结构出发,这也正是《资本论》的方法与黑格尔体系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由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对“商品——劳动——货币”的演化史的探讨,是前无古人的极其深刻的历史研究成果,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大众的宝贵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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