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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什么没出“大作品”?

原创版权 未知作者:缘起 字体大小选择: [ ]

2003年,我刚开始写小说不久,就在《人民文学》上连续发表两部中篇,于是头脑发热,辞去公职,专职当“坐家”,坐在家里天天写小说,次年一口气出版七部长篇小说。接受记者采访时,我放出豪言:“深圳到了出大作品的时候了!”就差说我自己能出“大作品”了。

所谓“大作品”,一般认为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我当时豪言深圳要出“大作品”,是基于这样的判断:未来中国的“大作品”,一定是反映改革开放的作品,而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标杆城市,写改革开放,必绕不过深圳,把深圳的改革开放写好了,也就等于把中国的改革开放写好了。可是,十七年过去了,深圳并没有出现我们所期待的“大作品”,连“入围”都没有。今年,在庆祝深圳特区建立四十周年之际,作为一名深圳本土成长的“老作家”,作为已经退休但仍然在任的深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我不得不再度思考这个问题。

政府不可谓不重视。为了出“大作品”,深圳先后两次引进两位“国家级”大作家,让他们摇身一变成为“深圳作家”,又专门把陆天明请到深圳迎宾馆常驻数月,打造出以深圳三十年改革开放为背景的六十万字巨著《命运》。这样的“庞然大物”,又是政府出资的“重点工程”,获“五个一”没问题,但广大读者和茅盾文学奖的评委们仍不买账,终究也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作品”。于是,“大作品”与“深圳”,仿佛陷入一个魔咒。这种怪相的本身,似乎具备了文学研究价值。

我以为,深圳到目前为止出不了“大作品”的根本原因,在于“深圳文化”本身。

深圳文化的核心是“效率文化”,这点,集中体现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上。这可不是深圳一句对外宣传的口号,而是整个深圳的文化基因。深圳与内地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深圳的政府、深圳的企业,乃至深圳的人,办起事来都习惯性地高效率,这也是深圳保持发展速度全国第一、世界领先的内在原因,舍此而外,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把“效率文化”融入到每个人的骨子里。这是无需保密的“秘籍”,别的城市学也学不会。这当然是一件令深圳人庆幸与自豪的事情,也是深圳一直保持领先的根本法宝。但是,“效率文化”与“大作品”似乎正好相克。

“大作品”是磨出来的,“大作品”是在众多“小作品”的基础上烘托出来的。“大作品”的基础,是深厚的文化积淀和长期的文学积累。真正的“大作品”不可能靠“政府扶持”“精品工程”“主题创作”等“文学大跃进”的方式产生。

为了提高出“大作品”的效率,深圳不搞文学院,不在纯文学杂志上投资,不成立文艺出版机构,不在培养本土作家上下真功夫,总之,不做一切短期内见不到明显效益的基础工作,而是直接引进已成名的大作家,或干脆花钱请主题创作大师驻扎深圳写命题大作。殊不知,这种所谓的“高效”做法,可能反而扼杀了深圳的文学事业。

深圳是“一线城市”,却没有文学院。别说本土成长起来的作家了,就是被引进的大作家也无处安身。名不正则言不顺,连一个基本的“位置”都没有,让大作家如何安心创作?果然,大作家尽管非常卖力,但至今没有拿出“大作品”来。至于深圳本土成长起来的作家,如盛琼、盛可以、王十月等,因为没有文学院容纳,也得不到公务员或事业编的身份,不得不集体逃离,去广州谋一席之地。至于盛可以在广州获得编制后再“调回”深圳,然后占着深圳的编制再离深圳而去,则被坊间当作笑话。

与北京、上海不一样,整个深圳只有一家有正式刊号的纯文学杂志《特区文学》,结果却被指“全国最富裕的城市给出全国最低的稿费”。是不是“全国最低”我不确定,但就我自己领取的稿费来看,《特区文学》不仅全国最低,而且低于深圳的所有内刊。

另外,深圳迄今没有专业的文艺出版社,否则,陆天明的《命运》也不会拿到湖南、天津、安徽出版,而唯独不在深圳出版。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一方面,深圳文化的核心是“效率”,创作体现深圳文化内核的作品必须准确反映出这种“高效”,最好创作者本身就是一个“高效人”;另一方面,这种用“高效”的方式打造出来的作品往往又不可能是真正的“大作品”。“大作品”一般是在十分“低效”状态下,慢工出细活般“憋”出来的,而不可能是“赶”出来的。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我:既然如此,你自己干嘛那么高产?你不能写慢一点、写少一点、写好一点吗?

事实上,不止一两个人当面对我提出“慢一点,少一点,好一点”的建议,我也每次都虚心接受,可坚决不改,同时心里想:你们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内地朋友看来,我作为深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听上去像一个副局级领导,但事实上,一分钱工资、奖金、职务津贴和职工福利都没有。不是他们欺负我,而是整个深圳作协一个编制也没有。这种状况,也是深圳不注重文学事业基础建设的另一种表现。在此情况下,因为没有编制,所以当然没人给我发钱。2002年我辞职在家专门从事创作的时候,已经四十四周岁,稍微创下一点名气,就超过四十五岁了,不可能像王十月、盛可以、盛琼那样,获得哪怕是进入外地的体制内的机会——也确实有山东和广东的两个城市联系过我,我一报出自己的实际年龄,对方立马就表示爱莫能助了。如此,我只能坐在家里继续靠写作为生,不但一分钱保障没有,而且还要每月自己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我像别人建议的那样“十年磨一剑”,在深圳这样一个生活成本很高的城市,漫长的十年之内我会被饿死几次呢?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我必须“高产”,哪有心情搞“大作品”?

那么,像“政府工程”这样的任务,我为什么不接呢?

这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您以为我不想吗?就说陆天明那个机会吧,我就积极争取过。首先,那一年我在《中国作家》《啄木鸟》和《小说月报·原创版》上同时连载三部长篇小说——《股市内幕消息》《倾斜的天平》和《为女老板打工》,能证明我有写“大作品”的实力。其实,我曾当面与陆天明PK。陆天明说:“既然苏联四年的卫国战争就能产生那么多大作品,深圳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完全可以写出至少一部大作品。”我当即反驳:“卫国战争四年就结束了,可以盖棺定论了。而深圳的改革开放并没有结束,没有盖棺,如何定论?”结果,我被淘汰出局。

当然,我也可以继续“活动”,起码可以争取一个同台竞技的机会,但我当时感觉,作家厚着脸皮“要”任务,比官场上厚着脸皮“跑官”更丢人。我做不来。

事情过了十多年,我也常常问自己:如果当年把支付陆天明的费用分一半给我,让我在三五年之内不用每月交社保、为生活发愁,那么我是不是就能产生“大作品”了呢?

我不知道。

花十年也未必一定能磨出一把锋利的剑,何况催得那么紧。

如今,我终于熬到不用交社保而可以领退休金了,但我也确实老了、病了、弱了。那个连续在《人民文学》发两个中篇,一年出版七部长篇,可以在三家纯文学杂志同时连载三部长篇小说的丁力,已经不存在了。呈现在您眼前的,是一个集“老弱病残”于一身,却仍然口无遮拦、空怀壮志且令人讨厌的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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